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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金劲彪教授《教育发展研究》发表的《当代高校合规治理:要义与风险防范》一文

信息来源:马克思主义学院 发布日期:2023-06-09

一、问题的提出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从现在起,中国共产党的中心任务就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式现代化这一重大论断,为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也为新时代我国教育事业包括高等教育的发展提出了根本遵循。

中国式高等教育现代化不仅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有机组成,更发挥着至关重要的龙头作用。中国式高等教育现代化的核心内容就是实现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其核心标志即是高校治理的法治化程度。《中国教育现代化035》提出了推进教育现代化的八大基本理念,明确了推进教育现代化的基本原则,并且提出了十大任务,明确要求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首先就是要确保高校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办学、依法治校。一方面,从整个教育环境来看,中国高等教育现代化的提出,对我国教育部门、全社会尤其是各级各类高校提出了新的要求。各地教育主管部门需要正确定位自己在中国式高等教育现代化建设中的角色,理清思路,制定明确的政策和规划,加大教育投入,在财政支持、政策扶持等方面给予高等教育充分的关注和支持。社会应该充分认识到高等教育现代化转型的重要性,积极参与高校合作,构建推进高等教育现代化建设的良好环境和氛围。另一方面,就高校内部治理而言,高校作为培养人才、承担社会调查研究、传播文化知识和服务社会发展的重要场所,必须意识到其在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的关键作用,要着眼于高校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建设,创新管理体制,优化内部机构,严格执行内部治理制度,提高内部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接受外部监督和压力,提高高校治理的透明度和水平,建立健全的合规治理机制,切实担负起应有的社会责任,维持高校长期稳定发展。正如有学者指出,现代化是从人治向法治转型的过程,法制化是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法制化程度是高等教育治理走向法治的坚实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充分说明加强高校法治工作是实现依法治国、依法治教的根本保障,是实现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路径。2020年7月,教育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法治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随着高等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学校办学自主权进一步落实,内部治理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要求更为凸显。《意见》明确要求,切实把依法治理作为学校治理的基本理念和基本方式,融入、贯穿学校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意见》发布以来,我国高校合规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样也存在诸多不足,概括起来主要包括:一是高校内部治理法治化程度不足,合规治理风险隐患较多。当前大部分高校管理仍习惯于运用政策型的治理手段,而不善于运用法治型的治理手段。高校内部合规治理的组织架构和法律体系尚不完善,高校章程中普遍缺乏对高校内部治理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具体规定,也未独立对校内合规治理工作制定专项规章制度。现有的概括性规定笼统模糊,使得高校合规治理工作开展缺乏科学设计与基本的制度依据,内部法治化水平有待完善。二是政策顶层设计与具体执行存在矛盾和脱节。教育部目前并未单独对高校合规治理工作制定专门规章,各省市教育主管部门也未根据本省市行政区划范围特点制定相应的下位法规,缺乏对上位法规政策的有效衔接和明确阐释,导致各高校开展工作直接参照执行教育部文件从而造成实际工作开展中的失范和断层,使得校内合规审查工作往往“雷声大雨点小”。三是合规治理的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存在缺失。高校师生普遍对加强高校法治工作重要性、针对性、紧迫性的认识还不充分到位,部分高校领导同志加强合规治理工作如何推动中国式高等教育现代化、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性作用的理解还不准确有效,未能在办学治校中真正建立法治思维和法治自觉,校内法治工作开展缺乏科学规划主观随意性大,校内全员全方位全过程推动合规治理的合力还未形成,校园法治文化建设仍显不足。

因此,本文在分析中国式高等教育现代化中的高校合规治理内涵的基础上,借鉴现代企业合规基本理论和经验做法,梳理总结当前高校合规治理的主要风险点并提出相应的防范、化解和应对之策,探索形成高校合规治理的现实路径。

二、当代高校合规治理基本内涵及特点

(一)当代高校合规治理的内涵

1.高校合规治理的基本概念和范围。合规治理是指在一定的规则环境下开展管理活动,依照法律和行业标准来约束内部运营和外部交往。合规往往意味着一种积极的行为态度,主动防范和规避可能存在的合规问题,同时也是现代组织管理的基本方式。高校合规治理指高校在开展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各项活动中,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依照学校章程、定位和办学宗旨,规范和约束学校和管理人员行为,维护学校和管理人员的公信力和形象,保障学校和管理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实现高校办学和育人目标的一种制度机制。高校作为我国的智力资源库和人才培养基地,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开展各项活动,促进了国家的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也承担着相应的法治责任。因此在高校中,合规治理范围包含了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行业标准,确保校园安全稳定,保证教学质量、科研进展和学术自由等等。

2.高校合规治理的对象和依据。根据合规治理范围,高校合规治理的对象可以概括为两方面内容:一是学校的所有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学校党政机构发布的正式文件,还包括办学治校中的各种政策规范;二是学校及下属各个机构作出涉及师生权益的具体行为。合规治理的规范依据包括党内法规、法律、政策、行政命令以及行业性规范,同时高校要根据本校校情实际制定内部规范文件,而这类规范性文件既要与党内法规、法律等规范性文件保持一致,也要与高校章程等基本性规范文件保持一致,更为重要的是,高校治理必须确保这类文件的有效落实,通过建立有效的机制及时发现风险并予以有效控制。

3.高校合规治理的体系构建。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合规规章制度、组织架构和监督机制。其中,合规规章制度是高校合规治理的基础,确立了高校各项行为的规范和标准,是高校合规治理的法律基础;组织架构是高校内部合规治理的要素,它涉及到高校各职能部门的分工与协作,是实现高校合规治理的人、财、物的基本保障;监督机制是高校实现自身监督与外部监督的关键,通过建立相应的检查、监督机制,对高校各项行为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和检查,对高校合规治理的质量和效果实现全面监控,从而确保高校各项活动的合规性、规范性和透明度。

4.高校合规治理的实施过程。高校合规治理的实施过程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首先,完善合规流程是高校合规治理的基本环节。完整的合规治理流程应当包括合规制度的建立、合规审核的实施、合规风险评估、合规问题的解决,以及对具体合规事宜的关注和监管等几个环节。当然制定流程时,应当充分考虑不同的合规管理要求和院校两级不同职能部门、二级学院(系)之间的差异,确保在实施过程中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各方的需求。其次,采用技术手段来监督和管理合规问题是高校合规治理的重要方式。技术手段的应用可以有效地解决数据分析、业务管理等实际问题,从而提高合规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常见的合规管理技术手段包括法律法规合规管理系统、数据分析工具、业务流程管理软件等。这些工具可用于自动化合规审计、挖掘合规风险、监测管理活动等工作,从而有效地降低合规管理风险。最后,数字化智慧化建设是高校合规治理的发展方向。随着互联网和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高校合规治理也越来越依赖于智能化数字化方式。通过构建信息数据平台、咨询帮助中心等,能够有效地提高合规管理效率,提高数据质量,强化追溯监管等。同时,智慧化的合规治理也能够及时处理反馈实际工作情况,及时修订、优化建设,以实现更加高效快捷的合规治理。

(二)当代高校合规治理的特点

随着现代社会经济文化的飞速发展,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越来越成为人们关注的话题,其合规治理显得尤为重要。高校作为高层次人才培养的重要场所,具有自身特别的组织形式,其合规治理相比与企业而言有所不同,主要体现在:

1.高校合规治理的宗旨和理念的特殊性。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教育、科技、人才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高校承担着科学研究、人才培养、文化传承创新、服务社会、国际交流合作的重要职能,因此高校合规治理在德治、质量、效益和公平等方面都具有自身特殊性。高校需要建立良好的德治文化氛围,注重道德教育和学术人格培养,应以培养有用人才和贡献社会为目的,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科研实力。同时,高校学科设置、教学方式和管理体制应与社会需求相适应,切实发挥高校在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此外,高校还应该注重效益和公平,必须较好地处理好教育效益与公平之间的关系,避免堕入纯粹的利益追求的陷阱中。在合规治理过程中,高校应该注重学生和教师的平等权利,防止渎职和教育弊端的存在。

2.高校合规治理的结构和方式的特殊性。新时代高校内部权力区分政治、行政、学术和民主四种类型,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期待其运行能不断提升法治化水平。高校内部治理结构一般由党政机构、学术机构和民主机构组成。在治理中,高校应当尊重学术自主权和学术民主精神。这也就意味着,校方应该尊重教师和学生的权力,实行民主管理和严格依法治理。此外,高校合规治理还要注重合规学术研究和维护学术诚信,严格遵循学术道德规范,不能以牺牲学术诚信为代价来满足其他利益。

3.高校的制度化建设方式的特殊性。高校合规治理的一大显著特征在于其制度化建设。高校合规治理的制度化建设是一项长期任务,需要根据育人目标、教育规划和办学定位不断完善和改进。高校作为事业单位的组织形式,必须准确理解自身的定位和充分发挥作用,同时依据自身情况和社会发展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康的制度和完备的规章制度,提高高校治理的规范化程度和效率。因此,应该以德治、以人为本、注重质量和公平,并建立健全完备的制度和规章制度,提升高校治理的管理效率和规范化程度,切实发挥高校在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三、从现代企业合规治理看高校合规治理风险点

企业合规曾泛指企业守法,随着市场经济和法律制度的发展,其涵义逐渐演变为企业为防控合规风险而建立的治理体系,主要包括行政合规、刑事合规和国际合规三大类型。有学者根据合规不同的推动方式将其分为三种模式,分别是合规强制、合规激励和合规引导。具体而言,合规强制模式下企业建立合规管理体系属于其法定义务,合规激励模式下企业的合规管理体系是其获得从宽处理的依据,而合规引导模式则倡导企业合规建设的自主性,因而该模式下的合规政策仅具有引导和鼓励性质。

在现代企业合规理论中,对企业合规中“规”的理解应遵循动态原则,即根据企业的现实运作构建合规管理体系,从而使企业的经营符合基于社会的复杂性而不断变化的动态规定。合规与企业的运作机制结合,使得静止的法律规定中的“命令”规范通过程序性的动态运作而得以逐步落实。因此,“合规”并不只是“符合一定的准则或规则”,而是比法律风险管理的内涵更宽泛,是企业为免受法律制裁、监管处罚、财务或声誉损失,从治理结构、内控机制、责任价值建立的“全面风控”意识、标准和取向,从行为预期上又突出强调对违规的“零容忍”。

高校合规治理的本质是通过法治的手段使高校权力的运行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但现状是高校目前的合规治理仍停留在宏观层面,缺少中观和微观的风险预判与合法应对,与《意见》所提出的全面加强高校法治工作要求存在不小差距,合规治理机制缺乏整体设计和有效运用。随着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大,高校管理越来越复杂化,在此过程中,高校与社会其他组织之间、教师与学校之间以及学生与学校之间发生风险的几率大大增加,管理者疲于奔命的应付各类突发事件。事实证明,仅仅依靠个别部门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务处理,很难做到前瞻性、系统性的抵御当前高校依法治理中的各种风险挑战。在教育部对高校法治工作和治理能力水平提出更高要求的新形势之下,高校合规治理不能仅考虑法律风险,有条件的高校应借鉴现代企业治理的先进做法,从现代企业合规角度出发,针对各职能部门、各业务流程、各工作内容和目标,进行尽职调查,系统地梳理高校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建立并完善覆盖全部风险点的合规制度文件。具体而言,当前高校合规治理的主要风险点包括:

(一)高校行政合规风险点

高校具有法定的教育行政管理职权,根据权力行使权限的不同可以分为授权行为和自治行为,其中学校行政合规风险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1.校规校纪制定的风险点。校纪校规是一所学校的根本规范依据和行为准则,是保证学校秩序和学生安全的重要方式。高校的校规校纪从其内容层面来看,可以分为介入性校规和自治行校规。自主性校规是在高校独立自主权基础上,为了维护校园秩序、保障学生权益等目的,制定的校规。这一类校规大多是高校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的,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和自主性。而介入性校规则是根据法律法规来规范高校的校纪校规管理,其要求高校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维护校园秩序和管理学生的工作。在介入性校规的范围内,高校的自主性相对较小,但也需要高校在根据法规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的调整和细化。在校纪校规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的主要合规风险点包括:(1)制定依据不充分。校纪校规的制定离不开上位规范依据,如教育部教育行政法规、各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制度等。如果上位规范使用不明,就会产生不合规风险点。例如,如果校纪校规中的某项具体规定并未得到上位法的授权或在法律规范上存在争议,那么由此制定的校规就可能会被质疑其合法性和权威性。(2)制定程序不规范。校规的讨论、起草、制定、公示、发布实施等过程中必须遵守严谨的程序,否则也会产生违规风险。例如,如果制定校规的程序没有得到教师、学生、家长等民主意见的充分参与和讨论,那么,校规的合法性合理性就会受到质疑。(3)制定人员专业程度不高。校纪校规的制定涉及众多法律法规,如宪法、行政法、民法、刑法等,高校领域的法律和法规又大多比较复杂,往往面临着金融、安全和采购等多方面的问题,制定和实施门槛较高,因此对于法治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要求比较高。如果缺乏相应的法律知识和能力,就可能导致校纪校规的文本内容和表述存在不规范不严谨。例如,校规规定了“言语不当”的行为,但未明确具体范围和内容,这就很容易被滥用,导致校纪校规实施中的诸多风险隐患。

2.依据法律法规授权作出具体教育行政行为的风险点。随着高等教育规模的不断扩大,高校的各种行政事务也变得越来越频繁和复杂。在这种情况下,教育行政人员不仅需要处理各种日常事务,还需要对各类教育行政活动进行正确的评估和决策,以避免出现依据法律法规授权作出具体行为的合规风险。(1)针对学生管理中涉及影响学生重要权益的行政行为的风险。比如开除学籍、不颁发毕业证、不授予学位证决定等,学生不服这些行为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所带来的风险。(2)可能与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和合作供应商相关的合规风险。高校行政部门需要与各种利益相关方打交道,包括政府机构、管理部门、基金单位、合作伙伴、供应商和金融机构等。如果高校行政人员的决策不当或违反规定,则可能会遭到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质疑和纠纷,进而引发高校财务和资产安全的风险,并可能对高校的办学声誉带来不利影响。(3)与员工隐私和信息安全相关的合规风险点。高校内部存在大量师生员工的个人信息,包括工资、奖金、公积金、个人家庭成员等敏感信息,必须确保它们的安全和秘密性。因此,高校内部涉及使用、存储和传输这些信息的人员有义务了解相关法律和法规,并制定一系列保护措施,以防止出现诸如数据泄露、账务不当等情况而造成相关风险。

3.行使高校自治权作出具体行为的风险点。高校作为独立的法人组织,在行使自治权的过程中,应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同时也应该根据本校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随着高等教育的普及和发展,高校在行使高校自治权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涉及到各种合规治理问题及相应的合规风险点。比如,高校在进行招生录取时,要注意遵守平等、公平、公正的原则。这就要求招生录取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不得违反招生录取政策或歧视某些申请人。否则,如相关人员投诉到教育主管部门或向法院提起诉讼,高校可能会面临不良后果,例如声誉受损或经济赔偿等。再如,高校在开展科研项目时,要注意合规管理资金。科研项目的资金来源通常涉及政府拨款、企业捐赠等,因此必须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和合同签订等规定,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合法。否则一旦出现不当使用资金等问题,高校可能会面临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另外,学校针对学生作出的一般的校内纪律处分的行为、针对教师职称评选过程中引发的各种争议等,都可能引发相应的合规问题。

(二)高校民事合规风险点

随着高校办学自主权的落实和扩大,高校作为民事主体参与市场经济程度不断加深,同时高校内部学生招生、录取、奖助学金、学籍管理、选课、退学、教师选聘、员工劳资等方面产生的纠纷,也主要涉及到师生员工个体和合同利益等民事问题,因此高校所面临的民事领域的合规风险点多且集中,可以分为知识产权、合同、人身损害和名誉荣誉四个方面。

1.知识产权合规风险点。高校知识产权风险是指高校在日常事务中可能遇到并且会给高校带来不利影响的知识产权事项的合规问题。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高校的研究成果大量涌现,知识产权成为高校发展的关键之一,知识产权法律风险问题也变得日益突出。高校的研究成果往往会涉及多方主体的诸多利益,也大多表现为职务作品、委托作品、法人

作品等多种形式,在研究合作和产权分配等方面容易出现争议和纠纷。例如在研究团队中,某位成员的实际贡献不大却平等占有知识产权,这就会极大地影响到其他成员的利益,则可能引发纠纷和诉讼。高校知识产权风险主要包括专利、版权、商标、不正当竞争等方面的风险。专利风险表现为专利转让和专利许可过程中发生的纠纷。部分理工科高校或二级学院和科研单位在进行新技术或新产品研发时,未及时申请专利或未采取适当的专利保护策略,这将会增加后续知识产权被侵犯的风险。版权风险表现为纸媒出版和网络教学方面产生的纠纷,也包括在管理、使用版权过程中产生的合规风险。例如前不久,知网以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许可使用纠纷为由,将5所高校诉诸法院。此前,知网曾因同样案由起诉多所高校,造成高校败诉后支付知网赔偿金,对相关高校的声誉造成影响。商标风险表现为他人未经许可使用学校拥有的商标产生的侵权风险。在高等教育领域,很多高校都有自己的商标,一旦有人擅自使用或仿冒该商标,就会侵犯高校的商标权,给高校的名誉和利益造成损害。不正当竞争风险则表现在他人擅自使用学校的校名全称或简称开展生产经营,导致引起社会公众混淆或误认,直接影响学校利益和名誉。

2.合同合规风险点。高校合同涉及的事项比较广泛,从科研合作到采购招标,都会涉及到相关合同的签订。高校合同风险主要包括劳动合同风险、科研类合同风险、后勤保障类合同风险、教学事务类合同风险。

(1)劳动关系合同风险主要涉及劳动合同纠纷和人事合同纠纷。有些高校在签订劳动关系合同时存在部分合同条款违反法律规定的问题,例如合同期限超过法定年限或未明确教师的薪酬待遇等。这些合同条款可能会导致合同被宣告无效,从而对双方造成损失。实际上,有不少高校使用固定期限合同,虽然这种方式可以方便对教师进行考核,但是也会对教师的稳定就业造成影响。尤其是在高校不断进行评估的情况下,许多优秀的教师可能会因为评估不及格而失去工作机会。还有一些高校未完全履行劳动关系合同所规定的义务,例如不按时支付薪水、不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等,这些问题会影响教师的工作积极性,甚至可能导致教师流失。这些高校劳动关系合同存在的法律风险,可能会对高校、教师、学生甚至整个社会造成不良的影响。

(2)科研类合同风险表现为研发成果归属纠纷、研发成果许可转让纠纷和研发报酬支付纠纷。首先,科研类合同中不明晰的条款会导致法律风险。例如,在合作项目的限制等方面没有进行详细措辞,可能导致科研人员因为校外兼职开展业务或使用科研成果而引发合同纠纷。合同中的知识产权问题也往往是科研合作中争议最大的问题。有些高校为了获得更多的经费,会把知识产权授权给企业,而不考虑专利权的分配,这样一旦产生纠纷,就会引发法律诉讼。其次,合同违约也是造成法律风险的重要原因。如果一方违反了合同条款,就会造成合同风险。例如,科研机构的研究人员未能按时提交研究报告,导致项目延误甚至合同履行不能,造成相应损失和违约责任。

(3)后勤保障类合同风险涉及到各类后保设备、食品等各类物资的采购以及基建方面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高校后勤保障类合同容易出现一些隐含的法律风险。比如,如果高校与保安服务公司签订了保安服务合同,但未约定保安服务公司应提供的具体服务内容、服务人员要求等,不仅会导致高校后勤保障服务效率低下,还可能涉及到服务质量和安全等问题,最终引发合同纠纷。此外,高校后勤保障类合同还有可能受到不确定因素的影响。比如,高校与食品供应商签订了供应合同,但受市场价格变化等因素影响,供应商可能会涨价,导致高校与供应商的沟通和协商出现困难,甚至出现供货中断的情况,从而引起合同风险。

(4)教学事务类合同风险主要涉及高校在合作办学、合作招生等方面的纠纷。高校合作办学中存在的最大风险便是收费问题。由于各高校的定价策略不同,容易造成不同专业、年级学生的费用忽高忽低,进而引发争议。特别是在合作学位方面,一些高校为了获得更多的收益,可能会降低对学生的要求,导致学生的学位价值下降。而高校合作招生的风险主要体现在分流问题上。合作招生的高校通常在培养协议中约定学生是否可转入其他院校的事项,在培养过程中可能出现因对转学条件和标准的争议而引发的纠纷和诉讼。还有,合作办学、合作招生合同的解除和违约问题同样主要重视。若在合作过程中,一方无法履行合同约定,将会给另一方造成影响和损失,同时也会消耗大量的资源和时间。

3.人身损害、名誉损害合规风险点。高校属人员密集型场所,校内宿舍区、教学楼、运动场所、河流密林等是人身损害事故的高发地段,校内师生人身损害事件屡见不鲜。这些事件给师生的身心健康带来伤害,也给高校带来了相应的法律风险。校园里可能发生的人身损害侵权事故包括:交通事故、故意伤害、校方维护的设施设备致损、树枝掉落伤人、跌落河流窨井盖下水道、自伤行为等。高校的合规治理风险主要表现在未尽到安全保障的法律义务,如未对校园安全进行全面检查、未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机制、未尽到应尽的注意提醒义务、未能及时处置和科学应对、未能提供合理赔偿补偿等。高校名誉风险点主要指出现一些网络社交媒体信息侮辱诽谤、诋毁贬损学校声誉等,如在网络平台或公开媒体上进行对学校的不实报道,或在网络上散布谣言,这些行为都会给高校带来名誉损害,甚至构成侮辱或诽谤行为。一所高校的声誉与荣誉往往凝结着高校师生几十年办学历程的积累和沉淀,具有极高的精神文化价值,不仅关系到学校自身的健康发展和学生的成长成才,更关乎社会各界舆论反响。因此,一旦高校的名誉与荣誉面临损害危险或已发生实际侵害,高校必须尽快通过合法途径和有效方式及时化解和消除由此产生的不利影响,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三)高校刑事合规风险点

高校所面临刑事合规风险主要包括单位犯罪和个人犯罪两方面。

1.单位犯罪风险点。高校作为单位犯罪可能会涉及到贪污受贿、合同诈骗和侵权行为等问题。由于高校对于国家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才培养的作用举足轻重,一旦发生涉及违法犯罪等严重侵犯社会秩序的情况,对于高校的发展将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个别高校在招生宣传或者合作办学过程中,利用虚假宣传,误导家长和学生,获取不正当利益,这些行为如果符合犯罪构成要件,则可被认定为构成合同诈骗。比如,个别高校会宣传自己拥有一流教学资源或者全球顶尖人才的师资队伍,但是事实上并没有这样的条件或者资源,这样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学生的知情权和选择权,高校作为法人主体可能会涉嫌单位犯罪。在高校日常运营中,例如内部管理、实验室使用等环节,可能会涉及到侵犯知识产权的情况,例如盗版、仿冒等问题。假如高校管理不严,任由这些侵权行为发生,则会产生违法后果和卷入诉讼的风险。如果该违法行为涉案金额巨大、危害结果严重或社会影响恶劣等,还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另外,民办高校常常面临更多的刑事风险点,例如合同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经营以及重大责任事故等犯罪。因此,民办高校更加应当健全并完善以上高频罪名的合规预防机制,严格明确和区分企业责任与个人责任,增强风险管控能力。

2.个人犯罪风险点。个人犯罪可以细分为职务犯罪和其他的普通犯罪。对于前者,从司法实践来看,高校腐败犯罪多发生在基建工程、组织人事、财务管理、物资采购和招生就业等领域,反映出高校反腐败的合规机制存在漏洞。在实际情况中,有一些高校领导或者相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私自收取贿赂,或者把原本应该开支到学校的公共经费,挪用到个人账户,这就构成了贪污或受贿行为。虽然实施具体犯罪行为的是个人,但是在司法实践中通常被认定为职务犯罪行为。高校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不仅仅会造成高校资产的流失,同时也会给学校声誉带来负面影响,引发公众的不满,从而引发各种社会问题。因此,高校尤其要注意教职工履职行为的刑事合规性,在合规建设中应当织密监督的法网,对监督和预防腐败的空白和薄弱环节进行合规建设,消除该领域所面临的刑事风险。对于后者,主要是指高校未能有效履行对学生的监管职责,导致学生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例如从司法实践来看,《刑法修正案(九)》增设的“帮信罪”犯罪行为人多为大学生群体,这也反映了高校在日益发达的网络时代存在的管理“短板”。在信息数字社会高度发达的今天,部分高校大学生法治意识的淡薄成为其误入歧途的原因之一。为此,高校建立合规预防体系以加强对大学生的法治教育宣传、培训工作至关重要,以此增强学生法治意识,不断加强源头治理,消除风险诱因。

四、高校合规治理风险点的防范、化解和应对策略

高校是教书育人的主要场所和高层次人才的聚集地,高校合规治理建设需要综合运用现代企业合规和高校治理现代化理论,通过有效方式切实提升高校党政负责同志、各二级院系和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的合规治理意识和合规治理能力,确保高校治理始终沿着法治的轨道运行。

(一)加快推进高校法治工作组织、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建设

加强行政合规风险防范、化解和应对,对于高校在新时代大背景下实现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高校可从治理结构的科学性、规章制度的健全性、运行机制的完善性等方面入手,推动依法治校格局的不断深化发展。

1.完善高校合规治理组织架构。化解高校行政风险点的基础是拥有独立健全的法治工作专门机构并搭建行之有效的合规治理组织架构。《意见》明确提出“学校应当有专门机构负责法治工作,有条件的可以独立设置负责法治工作的机构”。鉴于我国高校内部已实际存在履行合规义务、发挥合规功能的部门,且具有“条状化”的具体合规机制,因此当前高校内部合规组织建设宜采取平台化协调机制,一方面在保留现有合规机制的基础上,将尚未覆盖的合规内容交由学校法治机构统一执行,并加强其合规执行能力建设;另一方面深入推进内部控制建设,进一步明确管理界限,规范工作流程,并逐步建立健全协调机制,使得当前“条状化”格局逐步演进为纵横呼应和网络化合规机制,逐步建设形成“以学校办公室为核心主导,纪检监察机构多渠道监督保障,各职能单位各司其职紧密配合”的高校合规治理一体化工作体系。

2.建立健全高校合规治理制度体系。高校行政合规风险来源的一条重要原因在于尚未形成一套完善的制度规范。高校应当充分重视加强规范管理,完善内部制度,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和规则,细化有关行政管理和管理层的职责和权限,采取集中领导、分工合作的工作方式,增强合规治理的效率和执行力。高校应做好校内规范的“立改废释”工作,对以章程为核心的各项管理制度进行充分的合法性审查,确保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建立高校法律顾问制度,加强与外部专业律师和法律机构的联系和协作,对校规校纪、学术规范等进行及时修订和完善严格执行高校的所有管理制度,特别是重点部位和关键岗位的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管理行为,加强对高校的行政法律风险的调查和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风险,避免事故的发生,从而保证高校日常工作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3.压紧压实教育行政责任和管理机制。强化教育行政责任落实机制,把合规治理作为高校法治工作建设的重要指标内容,纳入高校整体工作绩效评估和考核认定。应综合运用上级市委巡视、教育督察、校内巡查等现有方式,及时发现和纠正各高校现有的合规审查工作不足。对发生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的,应当依法依规追究相关高校党政领导责任和具体工作责任。高校党委要定期组织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系)加强日常巡检、专项检查,及时排查校园合规治理风险隐患,并建立一套完整的应急预案和处置流程,并及时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查或备案。若涉及高校行政赔偿的,不能随意使用财政专项资金,而应当以事先的规范性文件为依据明确责任承担的范围。除了国家规定的抚恤款项外,若学校存在过错,应当首先采取校园责任保险支付,不足部分考虑从捐助捐赠款项中支付;若学校不存在过错,则通过设立的困难补助基金或定向捐赠解决,确保行政支付合规。

(二)切实提升高校依法参与民事活动、处理民事法律关系的能力水平

随着产教融合的不断深化,高校正来越多地参与到各类社会经济文化活动中,同时也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民事纠纷和问题。面对日益增加的民事合规治理风险,高校应该采取科学、稳妥、切实可行的防范、化解和应对策略,在充分发挥高校在国家社会经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的同时,确保高校长期稳健发展。

1.校内知识产权合规风险点管理。高校知识产权合规风险防控在高校科研领域具有重要价值和作用。高校需要加强自身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加强学术道德教育,引导教育科研机构和学术期刊不仅要保障好自身的知识产权,同时也要加强论文审查和管理,尽可能避免出现论文抄袭和剽窃现象。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研究,制定合法有效的实施产权保护策略,强化品牌建设,提高专利申请的效率和质量,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要完善产权分配制度,在进行科研合作时,应当在事先充分明确研究成果的所有权、转让权、使用权,避免后续因产权争议而引发法律纠纷,更好保障高校研究成果的学术价值和经济价值。

2.校内各类合同合规风险点管理。高校各类合同中存在法律风险点,需要合理制定合同内容,切实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有效性。在通过科技成果转化合同将科研成果转化为商品或服务时,要明确产权归属,确认技术转移的方式和场所,保证技术转移不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并且合同中应该规定知识产权的相关赔偿责任,明确违反合同的赔偿标准和赔偿期限。在签订合作办学合同时,需要关注合作方的法律资质,明确各方经济利益的分配情况,合同文本中需详细规定校内校外的各种学生管理和运营问题,以确保教学质量及管理效率。在研究合作协议中,需要明确研究方向和研究内容以确保研究的准确性和专业性,规定知识产权的归属问题并充分考虑保密协议,确保合作研究不会泄漏重要关键信息。高校后勤保障类合同首先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公共利益的要求,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规范合同内容,规避不确定因素,降低合同的法律风险。高校应该制定相关的政策和标准,严格掌控各类合同的签署、执行及后续管理等方面,以确保合作关系的稳定性和高校的声誉。

3.校内人身损害风险点管理。高校中师生人身损害是社会关注的重要问题,也是一项高校合规治理的重要内容。高校应加强法治建设,强化师生法治和安全意识,让师生了解危害性和预防方法,形成文明、安全、和谐、先进的校园安全人文环境。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机制,包括规范化教学秩序、加强校园保安力量、加强学生管理等措施,定期对校园安全设施和设备进行检验和维护,保证安全设施能够发挥预防和救援作用,及时对不符合标准的设施进行整改。建立健全的事故上报处置系统和应急救援机制,配备专业化的应急救援人员,在事件发生后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要加强法治保障,若事件发生,应迅速妥善处理、开始调查程序,工会、学生会等组织应当及时出面协调帮助被侵害人申请司法保护等,充分保障师生员工的合法权利。

4.校内名誉侵害风险点管理。高校应该加强自身的保护机制,强化对合同、协议、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的管理,随时关注社交媒体上发布的相关新闻、信息是否存在侮辱诽谤、诋毁贬损学校声誉的问题。涉及到高校名誉与荣誉损害的法律责任应当得到充分的审视和强化。要做好诉讼预案和应急预案,及时组织人力,从而最大程度地控制风险的扩散和影响。宣传部门应配合高校合规治理工作,做好舆论把控工作,对公告内容进行合规审查,避免语句歧义等基础性问题对学校产生负面影响。一旦发生校内事件,应积极与各种组织和机构进行合作,寻求帮助和支持,妥善处理外部媒体的新闻报道,按照事先制定的处置预案调动力量,积极运用包括法律手段在内的各种措施来维护自身名誉权和荣誉权,切实发挥高校合规治理体系效用。

(三)持续强化高校风险防控、应急处置和法治保障机制落实,全面开展平安校园宣传教育

作为特殊的组织机构,高校在制定和执行刑事合规风险防范和处理策略时应当充分意识到其特殊性和重要性,采取科学可行的措施,积极做好刑事合规治理、风险防控、应急处置和维权协助,切实加强平安校园人防技防物防建设,充分保障学生和员工人身财产合法权益。

1.加强刑事合规风险点监管和排查。刑事法律风险防范和处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高校应该加强风险监管,做好刑事法律风险防范和处理工作,对可能存在的刑事风险进行规范排查,针对性开展防范管控工作。高校法治工作专门机构和各相关职能部门应当落实合规责任、明确任务分工并签署风险责任书,全面组织排查校内每处细节问题和风险环节,做好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排查等,尽可能排除风险隐患。对于任何刑事合规问题的发现,包括损害校园安全、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等,应果断采取调查、停止涉事人员的职务等有效措施,及时制止问题继续扩大化,做到外防加内固。同时应当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和预警机制,及时发现、预警刑事风险,避免事情的发生。

2.合理规划,加强校内外安全保卫联防联动机制,提升高校治安环境。高校所在辖区和周边的治安环境直接关系到高校刑事风险的防范和化解。因此,高校应当加强区域联防联控,与所在地政府和社区密切合作,定期召开通气座谈会,交流探讨校园安全稳定、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等方面的问题,协同各方力量切实保障高校安全稳定。提高校园安全防范水平。学校行政管理部门应切实落实合规治理责任,排查化解校内刑事合规风险点,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保卫机制,提高安保科技化智能化水平,加强保卫队伍建设,提升校内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人身财产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同时加强信息公开,及时公布更新学校合规治理部门和安全保卫部门的联系方式和举报电话,充分调动师生和公众参与共同监管校园环境,为消除校内不稳定风险因素提供有力支持。

3.强化师生安全教育与宣传,积极构建平安校园。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和安全教育,向师生员工传授宪法法律知识、风险防控和岗位责任等,加强案例分析和警示教育,定期组织安全知识培训、应急预案演练等,增强师生员工的校园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同时,学校应加强与校外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协同合作,积极通过学校校园网络和各类媒体平台开展防范犯罪、安全生产等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开展法治教育,让师生充分认识到违法犯罪行为对学校和个人带来的严重后果,积极营造全员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为高校持久健康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