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荒野思想史研究专家罗德里克·弗雷泽·纳什(RoderickFrazierNash)指出,从对荒野的敌视、征服转向对荒野的欣赏和保护,这是“自然观念史上最具革命性的转变之一”。“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在全球生态危机持续恶化、生态文明成为人类文明新形态的时代背景下,荒野保护已成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根本路径之一;从对荒野的重新定义、重新评价和重新定位三个重要方面入手,重塑一种符合生态文明发展要求的生态荒野观意义重大。
一、重新定义荒野
荒野概念属于荒野观的重要内容,对明确荒野保护的对象、目标和路径等产生直接影响。荒野至今在汉语中仍是一个偏贬义的词语;在生态文明建设新时代,我们亟需通过文明互鉴,正确认识荒野对于人类文明发展的正面价值,建构一个符合时代发展需求,具有科学性、简明性、包容性、灵活性和可操作性的荒野定义。
1.吐故纳新:汉语界的荒野概念亟需修正
从词源学角度看,总体而言,不管是古代的《说文解字》,还是《现代汉语词典》《辞海》等,汉语中的“荒”“野”“荒野”主要指远离居民区的野外地区、没有或少有人类活动的荒蛮地域、废地,带有“荒凉”“贫瘠”“无用”“人迹罕至”“危险”“混乱”“不受控制”“野蛮”“落后”等贬义;中国目前的法律和政策文件等尚未正式使用荒野概念。
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荒野专家组主席、世界荒野基金会总裁万斯·马丁(VanceG.Martin)指出:“在如今的中国,生态文明建设成为一项基本国策……对于中国的专家和公众,考察目前在其他国家和文化中如何使用‘荒野,这个术语是非常适宜的,这将极大帮助荒野概念在中国得到接受、适应以及进行有效应用。”
荒野是美国精神文化的象征,美国目前是世界上最早、最全面和最深刻探讨荒野观及荒野保护问题的国家之一,也是世界上最早、最有力推行荒野保护实践的国家之一。至今两百余年里,美国学者们从不同视角、不同层面对荒野概念进行了广泛、持续和深入的讨论,值得我们借鉴。通过对它们的梳理、概括和分析,我们不难发现,人们越来越多地将荒野作为一个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概念;对荒野的定义已基本从过去强调静态不变特征(原始性)转向了强调动态自然演化过程;从过去强调荒野是一个空间区域转向了更加强调荒野的野性(wild-ness)状态;像“原始荒野”“不变的荒野”“无人的荒野”这类静态的、人与自然二元对立的荒野定义已经被大多数人摒弃了;反之,荒野的动态演化特征、野性特征得到了更广泛的强调。
2.一得之见:对荒野的新定义
荒野概念主要从19世纪开始进入西方学术视野,而围绕它的争议一直持续至今,这尽管有助于人们深化对荒野丰富内涵的理解,但人们对荒野定义缺乏共识和使用上的混乱也导致了一些徒劳无益的理论混淆,并一定程度上在某些方面阻碍和误导了荒野保护实践;因此,厘清荒野概念是解决争议、避免误解或混淆以及有效推进荒野保护的前提。在借鉴国内外已有荒野定义的基础上,这里将荒野重新定义如下:荒野指野生生命(包括动物、植物、微生物和细菌等一切生命形式)能够“自然地”生存和繁衍的地方;“自然地”主要指野生生物能够摆脱人类的控制、保持可持续的生存繁衍能力和完整的自然进化过程。在多数情况下,野生生物“自然地”生存和繁衍并不要求一个地方必须是原始的、无人的、不曾被人类涉足或改造的;并不要求野生生物的生存完全不受人类行为的影响。荒野关键在“野”(野性)不在“荒”(荒无人烟、无人类活动),它是依据生活于其中的野生生命的野性存在状态而言的一个相对概念;荒野的主体是野生生物,我们要依据野生生物的存在状态去评判荒野及其质量,而不是基于人类的假想和偏好去做评判。只要一个地区的野生生物能很好地保持其野性,不管那里有没有人类的存在或活动,不管那里是否被人类改造或曾被人类改造,它都属于荒野。例如,1492年哥伦布抵达北美大陆时,尽管那时的北美景观事实上已经不同程度地被北美原住民所长期改造,但当时北美的大部分地区都很好地保持了野性,有丰富多样的野兽出没,因此仍然属于大荒野。
荒野的外延包含了荒野地(wildland)和生活于其中的一切野生生命(wildlife);荒野地和野生生物是密不可分的。荒野在西方语境的最初本意就是指野兽出没的地方,因此,一个严重缺乏野生生命、特别是野生动物的地区,就算它是人迹罕至的,也只是一片荒漠、无人区或“生命禁区”(死亡区),将之视为荒野是牵强的,将之视为高质量荒野更是错误的、误导性的;荒野不是虚构的、空洞的存在,荒野首要地是某些野生生命的理想栖息地!
在讨论一个地区是否属于荒野时,较为严谨的做法是依据主要野生生物、特别是野生动物在该地区的生存状态来判断,即如果该地区的本土野生物种在该地区能够或基本能够自由自在地生存和繁衍,不管这个地方是人类的耕地、园地、林地甚至居住地,它就可以被认定为荒野。有时一些被人类改造过的地方或人造物甚至成为一些野生动物的天堂,例如,海洋中的人工鱼礁;我国一级保护动物朱鹮的栖息繁衍离不开人们对农田的耕作。不过,荒野因生活于其中的野生生物的多样性和自由度等而有质量高低之分,现实存在的荒野构成一个荒野质量高低不同的荒野连续谱(wildernesscontinu-um),不同荒野区之间的差别主要是程度和规模上的差别。
3.有的放矢:荒野新定义的积极意义
新的荒野定义有助于对荒野保护中的一些错误观念和做法进行纠偏,促进现实的荒野保护实践。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新定义有助于改进荒野质量的评价标准。总体上,当前主流的荒野质量评判标准是依据人类活动对这些区域的干扰程度来判断,也即认为一个荒野区的质量与其受人类干扰的程度(通常包含人口密度、土地利用情况、各类基础设施情况、距人类聚居地的遥远度、无路区域或距离路网的遥远度等)成反比。这一荒野质量评价标准的弊端在于它仍然普遍倾向于将人类与荒野分离,将人类排除在荒野之外,一定程度上忽视了人类行为在正确理念和科学方法的指领下也可以与荒野和谐共存并对荒野产生积极影响的一面。例如,一些生物多样性丰富的非洲草原和热带雨林等地区,土著人原始的生活方式使他们能够与当地丰富的野生动植物保持长期的和谐,因此将这些地区评价为高质量荒野是恰当的;人类对荒野产生积极影响的突出表现是人们成功实施的再野化(rewilding)工程。
更重要的是,当前主流的荒野质量评判标准不能突出荒野质量与生物多样性的正相关关系!按照当前主流的标准,一个不适宜人类生存甚至不适宜生命生存的区域,比如大沙漠的腹地或者“生命禁区”这类严重缺乏生机、生态功能差的地区,由于人迹罕至反倒成了高质量的荒野。以我国为例,按照这一主流标准,“高质量荒野地占我国陆地总面积的4.3%,主要分布于羌塘、阿尔金山、可可西里、塔克拉玛干沙漠、罗布泊等区域”。我国这些所谓的高质量荒野大都属于无人区、生物多样性贫乏的地区,因此,所谓的高质量荒野几乎成了负面性的“无人区”“生命禁区”的代名词,这样的评价标准可能导致或加剧民众对荒野的片面理解和负面评价。我很难想象这样带有负面性的荒野观念如何能激发人们对荒野的普遍欣赏、热爱和有效保护。事实上,高质量的荒野应该有着丰富的野生生物多样性。对一个缺乏野生生物甚至缺乏生物的地区进行荒野保护,其意义是十分有限的甚至是误导性的;对于这类地区,如有保护的必要或价值,也应该根据其具体价值或目的来称之为资源保护、景点保护、景观保护、休闲地保护、各类遗产保护地等其他类型的保护更恰当,而不应与荒野保护混为一谈。
依据以上新的荒野定义,更有效、更实用的荒野质量评价标准应该是依据生活于其中的野生生物的数量和质量来衡量。一般情况下,一个地区的野生生物越自由自在(摆脱人类干扰)越好,种类越多越好,生物量越大越好,生物品质越高越好;相反,对于荒无人烟但毫无生机的地区,即使它们是人类几乎未曾涉足的地方或现在已经长期无人涉足的地方,它们也绝不是理想的、高质量的荒野。因此,在当前主流的荒野质量评价标准(主要依据人类对它的干扰程度来衡量荒野质量)基础上重视生态维度的建构,优先强调野生生物多样性这一核心指标可能是更好的荒野质量评价标准。这样的荒野质量评价标准能够更好地引导和激发人们进行以服务生命、保护生物多样性和提升生态质量为导向的荒野保护,将有助于推进我们优先将生物热点地区、生物多样性较为丰富的地区有力地保护起来。
第二,新定义有助于正确理解荒野管理,促进荒野保护实践。一些人基于对荒野概念的片面理解提出所谓的“荒野管理悖论”:管理即驯化,对荒野的人为管理必然导致对荒野的破坏,一旦人为地对一个地区进行荒野管理,比如划定荒野区、重新引入物种等,那么,人类的这些行为将导致这一地区丧失其相对于人的自由和独立性,因此这一地区也就不再是荒野了。“荒野管理悖论”的背后仍然是“无人的荒野”“静态的荒野”“原始的荒野”这些观念在作祟,它们预设了人与自然、文明与荒野的绝对二分法:人类的一切行为都是非自然的,无法与荒野相容的,完全将人类排除在荒野之外。新定义正是力图克服西方荒野思想观念中根深蒂固的人与自然、文明与荒野的二元分立倾向,强调人与自然、文明与荒野的有机整体性、密切联系和复杂的互动关系;有助于人们理解荒野保护的核心在于保持野生生命的野性,而不是将人类排除在荒野之外,相反,人类在荒野保护上是可以发挥积极的、建设性作用的。
科学的荒野管理主张顺应自然而非操控自然,是可以与荒野相容的,是可以起到积极的、建设性作用的。荒野管理的必要性在于,人类过去的活动在很大程度上破坏了大多数的荒野,当务之急是我们需要对残存的荒野进行有效保护;所谓的荒野管理重点不是去管理荒野本身,更不是去控制荒野,而是管理人类自身,即约束人类自身的行为,尽力避免和限制人类对荒野的不良影响,同时积极探索通过生态修复、再野化等人为手段来辅助自然实现对荒野的修复和必要的拓展。
大体上,荒野管理包括积极管理和消极管理两个方面:积极的荒野管理主要包括各类基于生态科学的生态恢复、生态修复工程,以及必要的人为干预,比如防止大规模的火灾等自然灾害在短时间内对生态系统冲击过大,造成过于激烈的、急剧的变化;消极管理是指约束人类的行为,尽量减少对荒野的不良影响,让健康的自然生态系统充分发挥自身的自发性和自我调节功能;比如保持荒野的无路状态、禁止在荒野区进行破坏性的资源开采、限制旅游人数、倡导原始的旅游方式等。现实的荒野管理往往是积极管理和消极管理的有机结合,本质上都是顺应生态规律的管理。
荒野既是保护对象,也是建设目标。荒野保护不是一个地方完全达到严格的荒野标准后再选择将它保护起来,也不是将一个地区完全封锁起来以隔绝人类的所有影响,而是将那些自然条件较好的区域保护起来,适当限制人类在荒野中的活动(核心是限制现代工业文明对荒野的破坏性开发利用),维护并逐步提高其荒野质量,尽可能地任由荒野自主运行。当今的生态危机主要是人为原因导致的,“人类世”的现状不是人类不去进行荒野保护的理由;恰恰相反,它是人类充分发挥自身的建设性作用,尽快加强荒野保护的重要理由。
总之,对荒野的重新定义有利于促进我国对荒野概念的正确理解和积极运用,它坚持人与荒野的有机整体性,强调对野性的保护,有助于克服人与荒野的二元论,有助于改进荒野评价标准,更符合现代科学,更有利于激发和指导我国的荒野保护与管理工作。影响人们对待荒野的态度和方式的另一个重要方面是对荒野的价值评价问题。
二、重新评价荒野
对荒野的价值评价是荒野观的核心内容;当前我国亟需进行一场荒野价值重估。至今,美国已经为我们建构了一个多层面、多视角、较为壮观的荒野价值“立体拼图”,丰富和深化了我们对荒野的认知,有助于我们塑造一个更符合当代科学和生态文明发展需求的生态荒野观。
1.他山之石:美国建构的荒野价值立体拼图
美国在这方面有着重大影响力的代表性人物主要有:被誉为现代第一位生态中心主义者、西方荒野保护思想的奠基者之一的亨利·大卫·梭罗,“荒野之子”“美国国家公园之父”约翰·缪尔,“国家森林荒野体系之父”“美国野生动物管理之父”利奥波德,美国边疆学派创始人特纳(FrederickJack-sonTurner),荒野保护协会主席、“《荒野法案》之父”霍华德·扎尼泽(HowardZahniser,1906-1964),深层生态学创始人阿恩·奈斯(ArneNaess),“生态伦理学之父”霍尔姆斯·罗尔斯顿,著名自然文学家西格德·F·奥尔森(SigurdF.Ol-son),美国著名生态诗人、思想家加里·斯奈德 (GarySnyder),“保育生物学之父”迈克尔·苏勒 (MichaelE.Soulé),“生物多样性之父”、自称“荒野猎人”的爱德华·O·威尔逊,“地球优先!”组织的创始人之一、荒野保护活动分子戴夫·福尔曼 (DaveForeman),美国荒野观研究专家罗德里克·弗雷泽·纳什等。总结不同时期、不同流派的代表性人物关于荒野价值的相关论述,可以简要地将荒野的价值分类概述如下:
(1)荒野的休闲、康乐价值:荒野作为理想休闲地、体育场、大户外或运动场(有时允许合法的狩猎)、独特风景区、独特地貌、自然奇观等;(2)荒野的实用价值:荒野作为各类资源库(包括潜在的粮仓、药房等)、生物资源、自然宝藏、“自然银行”等;
(3)荒野的科学价值、生态价值:荒野作为世界之根、生命之源、生命共同体的组成部分、自然博物馆、生命博物馆、自然教育基地、户外博物馆、进化的竞技场、复杂的进化之流、完整的基因流(geneflow)、基因池、“健康土地的基准”、土地实验室、户外科学实验室、“生命保险箱”“生命的护盾”、自然栖息地、典型生态系统、生态避难所、野生生物庇护所(尤其是那些难以与人类和谐相处的生命的庇护所)、生态的残遗种保护区(refugia)等;(4)荒野的精神文化价值:荒野作为自然圣地/圣境(sacredar-eas/sacrednaturalsites)、圣殿、精神家园、精神涵养地、锻造人性的砧板、塑造人类的熔炉(好奇、坚毅、刻苦、冒险等)、独处之地、寻归真我之地、治愈之地、寂静之地、惊奇之地、任性之地、自由之地、简朴生活之地、自由和灵感的储藏库、价值之源、意义之源、希望之所、锻造文明的原材料、工业文明这一汪洋大海之中的孤岛、现代文明的解毒剂、人类的邻居、人类的他者、未知之地(terraincognita)等。
当然,对美国荒野观的借鉴,不是要崇洋媚外、邯郸学步,也不是要片面地美化荒野、掩盖荒野与人类的意愿不相符的方面,而是为了纠正我国对荒野的那些负面的评价和片面的认知,更好地理解荒野不可替代的多重价值,以建构一种符合生态文明发展需求的生态荒野观。至今人类对荒野的价值评价仍是一项未竟的重大事业,甚至在可预见的未来仍然是一项难以完成的伟业;它必将随着人类认知能力、伦理道德水平和哲学洞见的发展而发展。正如爱德华·O·威尔逊所作的形象比喻:“荒野就像一口神奇的井:你从那里汲取的知识和益处越多,就会有越多的东西可以被汲取。”荒野为未来世界提供了诸多可能性;荒野更为丰富和重大的价值在未来会进一步显现。
2.青睐有加:我国亟需重视荒野的生态价值及精神文化价值
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当前我国亟需对荒野进行价值重估,其核心是克服长期以来对荒野的片面的、负面的评价,深刻认识荒野不可替代的多重价值,特别是珍视其生态价值和蕴含的巨大精神文化价值。
首先,重视荒野不可替代的生态价值。荒野首要的是生命的生发地并一直孕育和支撑着地球生命,其生态价值是根基性的,应该放在首要位置。生命的出现是价值存在的前提和基础:一个浅显的、毋庸置疑的道理是,如果世界没有生命,也就没有价值。对于正处于人为原因导致的第六次物种大灭绝进入加速阶段的当下,强调荒野生态价值的优先性尤为生命攸关。
荒野的生态价值突出体现在它是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过程完整性的根本路径和最有效方式。严格意义上说,荒野是无法人为再造的,正如灭绝的物种无法复活一样。荒野中满是我们人类难以理解的复杂性。荒野是一个复杂的生命共同体,不同物种之间、物种与环境之间有着复杂的、人类难以准确把握的依存和互动关系。荒野有着人工系统所无法制造、无法比拟的结构、复杂性和多样性,荒野地为野生物种提供了各自所需的独特生境。荒野的生态价值对地球上的每一个物种都起到保护作用,当然也包括人类。人类有一个脆弱的肉身,人类生态学第一定律告诉我们:“人类是一个被限制在非常小的生态位中的物种。”人类作为一个物种,是在与其他物种的密切关联中发展而来的,人类与生物环境之间、与其它物种之间的关联和互动是我们的生存机制,人类始终依存于自然,是无法完全独立于其他物种而独立存续的。保育生物学为我们有力论证了荒野不可替代的生态价值:荒野作为自在自然、自主自然(free-willedna-ture),是生命的创生地、生命的护盾、人类的发源地,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维护生物多样性和提升生态系统质量的根本路径。荒野保护是维护一个健康、可持续的地球生态系统,以支撑地球生命更好地生存、繁衍和发展的必由之路。
其次,重视荒野蕴含的巨大精神文化价值。荒野是人类的发源地和精神的涵养地。自然中无奇不有,充满着未解之谜;地球上的自然景观和众生灵激发了人类无限的好奇心、亲生命性(biophilia)和想象力,大大丰富了人类的精神生活,滋养了人类心智的不断发展。正如中国人讲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大地不同程度地塑造和滋养了我们的身体、品格和心灵。我们每个人内心的家园感、乡愁总要寄托到某个或某些具体的自然景观上,我们的自我身份认同也往往基于特定自然环境、自然景观。中国的山水诗词、山水画、山水园林乃至山水盆景等“体现着中国独特的地理环境、审美情趣、传统信仰和哲学,至今仍深刻影响着中国人的审美观、自然观、生命观、人生观和文化心理……‘山水,是中国文化中最接近西方‘荒野,的概念之一,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山水是中国荒野的象征”。中国丰富的“山水文化”塑造了一个内涵丰富、意境高远的“荒山野水”意象,典型地体现了中国人对荒野之美的欣赏和热爱,一直是我们华夏儿女重要的精神家园之一。
当前,荒野已经普遍成为许多人理想生活的必需品。它是压力过大的人们的解压阀,是重获内心平静的一种方式,是开拓视野、寻求意义和提升境界的一条通道等等。人们通过与荒野、特别是荒野中壮美的景观、缤纷的生命的亲密接触或观赏来实现自我与自然的灵性连接;从对荒野的观察中深切感知万物的互联和共生关系;在荒野富有挑战性的环境中锻炼自己的体力和毅力,培养自己的勇气和独立能力等;在荒野的探险、冒险中收获身心的成长和意外的惊喜;在荒野的孤寂、寂静、多样性、壮美甚至荒凉中获得冥想、宁静和独处的乐趣;在与作为“他者”的荒野的相遇中体验偶然性、随机性和大自然不可抗拒的威力方面,学会对自然的敬畏以及培养谦卑的品格;在荒野的简朴而又富有挑战生活中更好地发现自我、找回自我或获得新生,提升对世界、对自我、对人类自身的认知(包括生命的起源、人在世界中的位置、应该肩负的责任义务等),更好地认识生活或生命的真谛和意义(包括哪些需求才是必要的需求,生活中什么才是真正重要的、最重要的等);在荒野的逗留中获得与自然的亲密感、家园感和内心的平静,实现身心的放松、自在和疗愈或精神的还乡等等。
荒野蕴含的巨大精神文化价值突出体现在生物文化(bio-culture)上。目前有关“生物文化”、“生物文化多样性(bio-culturaldiversity)”方面的研究已有力证明,生物多样性与文化多样性相互依存、相互促进,文化多样性以生物多样性为重要物质基础,文化多样性反过来也促进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世界环境史启示我们,事实上,一个野生品种有时候甚至能够直接影响一个国家、民族乃至一种文明的命运。生物多样性的严重丧失必然导致人类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双重匮乏乃至崩溃;地球生命的衰败体现了人类文明自身的衰败。
概言之,荒野是生命的生发地、人类精神的涵养地,是人类的重要精神家园之一,有着不可替代的多重价值,蕴含着巨大的生态价值和精神文化价值。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推进,荒野难以估量的价值可能在未来会得到更充分的认知和发展,对荒野的价值重估意味着我们需要重新定位文明与荒野之关系,它将促进一种更科学、更丰富、更健康、更可持续和更人道的生态文明的形成。
三、重新定位荒野
人类与荒野的关系是原始的、久远的。从人类演化历史看,相对于近300年的工业文明、1万年左右的农业文明,人类从类人猿的演化发展至今可能有近600万年的历史。进化生物学、社会生物学等学科揭示,在漫长的史前史时代,人类与荒野浑然一体,人类的生活环境、生理和心灵状态都与荒野密不可分,人性中的一些基础部分也是人类在漫长的荒野生活过程中逐渐形成的。
然而,尽管人类与荒野有着悠久且亲密的历史,纵观人类文明发展史,迄今为止,不管是农业文明还是当前盛行的、占主导地位的工业文明,抑或是原始文明,都未能真正实现文明与荒野的和谐共生。
1.以史为鉴:人类文明对荒野的破坏导致生态灾难
大约1万年前发生的农业革命时期,人类成功驯化了一些植物作为农作物并开垦土地进行种植,同时驯化了一些动物作为家禽和牲畜,并主要以此养活自己。随着农业的发展,开始出现劳动密集型农业:庄稼年复一年地从同一块土地中生产出来,人们开始翻耕土地和除草,甚至开始对农作物进行施肥和灌溉等劳作。随之人们开始过上了真正的定居生活。与狩猎采集社会相比,定居生活意味着人们的日常活动范围相比以前大大减少;同时人们对居住地周围生态环境的改变不论在规模上还是程度上都比以前更为广泛和彻底,比如建造房屋、广场、道路、池塘甚至灌溉系统等并形成村庄和城镇;此时人类关注的动植物也变得主要局限于农作物和家养动物,野生动植物对人类的生活来说已经变得不再重要,在很多时候反而成为人类生存的障碍或威胁,因此变成人类努力清除的对象:侵入农田、食用和破坏农作物的昆虫、鸟类和其他野生动物是需要被驱赶或杀死的;捕食家畜或与家畜争夺食物的野生动物也是要被消灭或从其栖息地赶走的。密集型农业的发展和定居环境的不断人工化意味着人类对荒野的改造不断增强;与此同时,人类在荒野中生存的能力不断丧失,对于人类而言,荒野变得越发陌生起来,甚至变成需要人类去克服的生活障碍。在一定程度上,人类的农业文明在驯化动、植物的过程中也同时驯化了人类自身。农业文明意味着一些原始荒野被人类成功开垦为种植农作物的田地,一些野生动物被人类成功驯化和圈养;文明被视为美好和普遍令人向往的,而荒野成为应该和能够被改造的对象;在农业文明阶段,文明与荒野的二分法已经初具雏形。
到了工业文明阶段,随着科技、工业、商业化农业和城市化的发展以及社会生活中的物质主义、消费主义的盛行,人与荒野之间的关系急剧疏离,人类长期浸淫在科技造就的高度人工化环境和工业制品中,以致于人们产生了人类可以控制自然、人类的生存独立于荒野之外的错觉;荒野仅仅被视为待人类任意开发利用的资源、特别是经济资源,成为人们任意征服和剥夺的对象。西方资本主义社会率先发起的工业革命开启了人类文明发展的新阶段,即工业文明阶段,人类社会的现代化进程由此展开。现代化进程凭借科技等力量对荒野(包括荒野上的土著民)开启了新一轮的、更大强度的征服、控制、改造、转化和剥夺的阶段;一些人称赞这一阶段为“荒野的文明化(civilizingthewilder-ness)”。它从理念上和实践上都与荒野相对立。“现代主义,即科技力量与建基于机械隐喻的政治和经济意识形态相结合,统治着世界。”机械主义的自然观结合人类中心主义的价值观和消费主义的生活方式等,共同奠定了现代社会对待荒野的基本方式:荒野基本等同于等待被商品化的自然资源,应该被控制和开发利用,任何未被开发利用的荒野都是对自然资源的浪费。现代工业文明的发展意味着原初“无用的”“不被控制的”荒野土地不断被开垦、荒野中的资源不断被开采利用,从而使越来越多的荒野转变为“高产出的”“文明的”土地,对荒野的改造利用越彻底,文明的程度就越高,社会进步就越大。
即使是在原始文明阶段,人类对荒野的破坏也是有据可查的;其中比较典型的方面是人为原因导致一些大型动物的灭绝。相关科学家们基于多方面的证据指出,从旧石器时代开始,一些大型动物(主要是体重在20斤以上的、跑得慢且味道好的哺乳类、爬行类和鸟类动物)的灭绝很可能是由于原始人的狩猎导致的,因为这些大型动物显然符合猎人对猎物的选择偏好,它们的灭绝与早期人类的活动轨迹有着高度的时空重合。当然,原始文明与荒野保持着总体上的和谐,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但这是在人类生产力水平、生活水平低下和人口稀少的情况下,人类扑倒在自然力的淫威之下的被动和谐,人类之所以对自然的破坏较少主要是因为人类自身能力的弱小,因此,原始文明算不上是人类与自然、文明与荒野真正的、理想模式的和谐共生。
自农业文明以来,荒野长期被人们给予负面的评价,因此荒野长期被看作是人类文明发展道路上必须被控制、改造或清除的对象。纵观人类文明的发展历程、特别是西式现代化的发展历程,整体上印证了西方的一句谚语:“文明人跨过大地,足迹所过之处留下一片荒漠。”世界环境史对此有诸多印证,人类早期建立的城市基本建立在生态环境优美的地区,如今大多成为了不毛之地。长期以来,文明的进步被狭隘地视为人类按照自己的意愿成功对自然进行改造。在工业文明高歌猛进的现阶段,文明的进步普遍体现为人类的生产生活远离大地、与自然隔绝,并突出体现为人类借助现代科技力量改造自然、征服自然,不断脱离自然的节律、摆脱自然的各种束缚或限制,简而言之,文明的发展意味着人类控制自然和征服自然的力量和程度的提升。当今的全球性生态危机正是在这样的文化背景下产生。
2.因时而变:荒野保护应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内容之一
放眼世界,目前世界残存的荒野大多分布在地理位置偏僻、崎岖、高海拔、高纬度地区、经济和科技发展相对落后的地区,以及不适宜人类、甚至不适宜大多数生命生存的“生命禁区”,因此,现存的真正高质量荒野更少,而其中真正受到较好保护的荒野更是少之又少。即使是自然地理条件优越、经济发达、注重荒野保护的美国,其受保护的陆域荒野面积也只占国土面积的5%左右;如果除去不与其他州比邻的阿拉斯加,则其他所有州的荒野面积加起来只占美国陆域国土面积的2%左右。
更为糟糕的是,目前地球上残存的荒野仍在因人类活动而迅速退化甚和消亡。“20世纪20年代,地球面积的15%被用来种植农作物和饲养牲畜,其他区域则以荒野和水域覆盖,时至今日已有超过77%的陆地(不包括南极洲)和87%的海洋因人类活动而改变。”有报告指出:“在过去的20年中,全球丧失了1/10的荒野区域(330万km2),尤其在亚马孙[逊](30%)和中非(14%)地区最为严重。”
一定意义上可以说,当今持续恶化的全球性生态危机正是人类文明征服和消灭荒野所带来的直接后果,直接威胁到人类自身的生存、健康以及文明的存续。威尔逊结合当今科学理论和实验明确指出:“完全取代自然生态系统,即使是取代它的大部分,这在经济上和物理上都是不可能的,如果我们尝试这样去做,我们必死无疑。”迈克尔·苏勒根据自己的研究还提出了一个令人细思极恐的警告:地球重大生态演化进程可能暂停。“也许比前所未有的灭绝浪潮更令人震惊的是,大型动植物新物种的重大进化停止了。死亡是一回事;停止新生是另一回事。[目前的]自然保护区太小(更不用说它们是非永久性的),无法孕育新的脊椎动物物种……无法逃避的结论是,在有生之年我们将看到,这个星球上自古生代以来从未间断过的许多生态和进化过程将暂停,如果不是结束的话。”在全球性生态危机持续恶化的当今,残存的荒野已经十分稀少且处于破碎化状态,继续无节制开发荒野,不仅不能提升人们的生活福祉,反而直接危害人类的生态安全和生活品质。为了避免人类在未来出现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双重贫乏,避免世界的过度人工化导致人类文明走向自毁,保留足够的荒野,让世界保有野性,成为生态文明这一人类文明新形态必不可少的部分。
荒野对于人类的生存、对于文明的存续发展有着十分积极的意义。荒野和文明并不是截然分离和对立的两极;相反,我们只有同一个世界,一个人与自然、文明与荒野相互依存、共同构成的有机整体;我们的世界是文明与荒野共同交织在一起构成的一个连续谱。当前人类文明发展面临的主要挑战不再是如何开发利用残存的荒野;而是如何通过有效保护荒野来避免人类文明走向自毁,为人类和地球的众生灵提供一个美好的未来。正如梭罗的名言:“野性葆养世界。”①罗德里克·弗雷泽·纳什也曾指出:“它[荒野]对于将一种可持续文明维持到新千年和更久远的将来,是一种具有决定性意义的生态和道德上的源泉。”荒野不是人类伊甸园的反面,不是人类建设伊甸园的障碍;相反,人类的伊甸园需要保有足够的荒野。
在人类文明的发展史上,生态文明第一次明确坚持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它要求人类发展出一种能够充分保护荒野的文明:充分的荒野保护是保护物种多样性、提升生态系统完整性、持续性和稳定性的根本路径,是实现文明与荒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必由之路;同时,荒野保护是对生态优先理念和“敬畏生命”伦理的践行,对荒野的充分保护能有力提升自然生态系统服务质量,丰富人类的精神文化,反过来促进人类文明更高层次的发展和人性的进一步完善,文明与荒野将实现真正的共存、互补和互益。基于对荒野的全面、深刻认识,基于对时代处境和中国国情的正确把握,我们有充分的理由主张,荒野保护应该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内容之一;中国的荒野保护势在必行;充分的荒野保护是生态文明走向成熟的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