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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马克思主义学院2025年度专项奖励统计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马克思主义学院(含教育部高校思政创新中心) 发布日期:2025-12-08

各位老师:

根据《2025年浙江树人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年度专项奖励分配方案》(浙树马〔2025〕17号)及《2025年度马克思主义学院年终考核奖分配方案》(浙树马〔2025〕20号)有关规定,现开展2025年度专项奖励统计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时间

2025年自然年度

二、统计对象及范围

学院(中心)教职工教学、科研、育人等各项活动。

三、统计原则

1.不同类项目累加奖励,同类同一项目就高不就低。

2. 育人条例中已体现加分的项目专项奖励不重复体现。

3.科研成果认定以科研处现行标准为准,如遇科研处修订则随之调整。

4.荣誉类奖项须聚焦于学院教学科研工作,以证书盖章单位级别认定奖励级别。

5.其他未尽事宜参见《2025年浙江树人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年度专项奖励分配方案》。

四、其他事项

该项统计工作关系到年终考核分配,请认真填写2025年专项奖励申报汇总表https://www.kdocs.cn/l/cpaXzKuaNkyK,并提供相应电子稿支撑材料。

请各位老师于2025年12月15日前填报完成,并将佐证材料发至学院邮箱zjsrumksxy@163.com,邮件命名请参照“姓名+2025专项奖励支撑材料”,如有疑问,请具体与院办联系。



马克思主义学院(思创中心)

202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