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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下半年院级教学改革项目培育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马克思主义学院 发布日期:2025-12-08


为进一步推进学院教育教学改革和建设,鼓励教师积极投身教学研究,切实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与育人成效,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下半年院级教学改革项目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对象

培育对象为马克思主义学院在岗专任教师,或承担学院稳定教学任务的兼职教师;项目申报单位须为马克思主义学院。

二、项目类别

(一)课程建设

重点培育建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系列选修课程、“四史”课程及AI融合课程。

结题要求:结题时课程实际 授课不少于16学时,需提交完整规范的教学大纲、讲义、教案、课件等教学材料(“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系列选修课程名称要规范)。

(二)校级及以上教改项目、教学竞赛类

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校级及以上教改项目、参加校级及以上教学竞赛,2025年以来如已获上级立项(获奖),均视同院级教改项目结项。

2025年以来参与校级及以上教改项目、参加校级及以上教学竞赛,如未立项或获奖的项目/参赛成果,均纳入本类另予以立项资助,旨在支持教师优化完善研究内容与展示成果,提升项目质量与竞赛竞争力。结题要求如下:

1.提交完整的项目研究报告(教改项目类)或竞赛成果优化报告(教学竞赛类),字数不少于3000字,内容需涵盖研究/参赛背景、核心内容、优化改进过程、实践应用效果及后续提升方向等;

2.提交对应的支撑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优化后的项目申报书、研究方案、教学案例、课件、竞赛演示文稿及针对性改进说明等;

3.成果需体现创新性与实践性,能直接应用于课堂教学或后续更高层级项目申报、竞赛参赛中,且需经过院内至少1次教学研讨交流验证。

补充说明:

①原则上每位教师同一项目类别只资助一次,教学竞赛类除外。

②获得资助培育项目成果,纳入学院教师年度教学工作量考核;优秀项目将优先推荐参加省市级教学竞赛、外出研讨交流等活动。

三、资助形式

采用“先立项培育、后验收资助”的形式,项目结题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拨付建设经费。若教改项目若已获学院科研奖励,不再重复资助。

四、工作程序

1.项目申报(即日起至2025年12月18日)。教师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申报材料至院办(联系人:洪珂凡)。

2.项目评审(2025年12月21日前)。邀请校外同行专家开展评审,形成书面评审意见。

3.班子审议。学院教学委员会、党政联席会议结合专家评审意见,对项目进行综合审议,确定资助培育项目名单及资助类别。

4.公布项目。拟立项的培育项目在学院官网或公告栏公示3 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名称、主持人、项目类别等,公示无异议后,发布立项通知。

5.经费拨付(结题验收通过后)。项目负责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一般为一年)完成项目建设任务,提交结题报告及成果材料,经学院组织结题验收合格后,按资助标准表一次性拨付建设经费;若项目已获学院科研奖励,不再重复资助。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