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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周恩泽老师在《自然辩证法研究》发布《中国古代“ 士人工程师伦理”及其形态学价值 — 从自主知识体系出发的思考》一文

信息来源:马克思主义学院 发布日期:2026-01-30

中国古代“ 士人工程师伦理”及其形态学价值

— 从自主知识体系出发的思考

周恩泽

(浙江树人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杭州 310015)

摘要:工程师伦理自主知识体系的建设,需要以形态学的方法从本土经验事实中进行理论提取与构建 。从最初的分析样本中提炼形态学方法在工程师伦理领域的应用模型;以中国古代“ 士人工程师伦理”为样本,可以提炼出“ 身份认同-秩序逻辑- 内容载体- 方法特征 -效力保障”的形态要素,作为对本土经验事实进行结构 -功能分析的概念工具;并且演绎出精英式工程师伦理、常人式工程师伦理等一系列形态分支所构成的示例性谱系,作为对本土工程师伦理进行形态诊断与理论总结的判定框架 。 由此得出的应用模型,可以在自主知识体系的建构中起到重要作用。

关键词:工程师伦理;形态学;士人工程师;自主知识体系

中国工程师伦理的发展从一开始就包含建构自主知识体系的诉求,并于近几年来尤为凸显和强化 。背后的根源在于两方面:在理论层面上,“ 长期仿效与追随国外研究往往造成学术研究成果‘水土不服 ’,超越‘ 以西释中 ’成为必然要求” , 需要构建基于国情的本土化工程师伦理理论;在实践层面上,在寻求建设工程强国、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当下,新时代工程师的教育与成长,自然更要以中国特色的工程师伦理作为精神滋养与行为指向。在追求工程师伦理自主知识体系的过程中,需要以形态学的方法从本土经验事实中进行理论的提取与构建 。尤其要“ 善于提炼标识性概念 ” 。伦理学意义上的形态学方法根植于“伦理学派”( 理论的伦理)和“伦理形态”( 实存的伦理)的区分 ,正如这一方法原本在生物学、地质学和语言学中的应用一样, 是一种对不同地域、不同时代、不同特征的伦理实存类型( actual type)进行结构 -功能分析,归纳出抽象、纯粹的理想类型( idea type) , 从而建立一个普遍意义的形态谱系,来为各种后续研究服务的研究范式 。它本质上是一个理论工具,用以从本土性的经验事实中提取出标识性概念,推动工程师伦理自主知识体系的建构与完善;也用于不同国家地区之间自主知识体系的比较研究。形态学方法的理念是共通的,但运用于不同领域,却需要从经验事实中概括出各自适用的模型。正如生物学家需要解剖动物来了解其生理结构一样,这个“实践-理论-实践”的知识生产过程需要一个最初的分析样本 。在中国工程师伦理的历史中,古代的“ 士人工程师伦理”因其历史之长、发展之完善、思想资源之丰富,以及其主流性和代表性,而最适合作为最初的样本,用以进行应用模型的提炼工作。

一、士人工程师:

中国工程师的古代前身之一

对古代工程师伦理的形态研究势必引出一个关键的问题:工程师在古代中国的前身是什么? 这一问题的答案,关乎我们在何种意义上讨论中国古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 中国工程实践的伦理形态学研究”(15ZDB015 ) ;浙江树人学院引进人才培养科研启动项目“ 中国工程师伦理的历史演进研究”(2023R061) 。

136代的工程师和工程师伦理 。工程师并不是一个古代就有的实际称谓,因此在根本上,我们是从现代意义上的工程师概念出发,去寻找其在古代中国的对应物。

现代意义上的工程师,是科技活动中承担特定职能的从业人员 。职能的不同,将工程师与其他从业人员区分开来 。房正在对中国工程师学会的研究中,区分了工程师的四种不同职能:(1)研究与发展;(2)施工和生产;( 3 ) 操作;(4) 管理和其他职能。 林健则认为,依照职能不同、成长阶段等因素,可以将工程师划分为四种类型:服务工程师、生产工程师、设计工程师、研发工程师。 从这两种高度类似的区分中,能够概括出本文所要考察的古代“ 工程师”的含义:从事复杂的小型工程产品的研发、设计,或者在大型工程项目中承担设计或指挥管理职能的人员 。在古代社会,还没有工业化的复杂生产过程,生产过程的创造性革新更是很可能数百年发生一次,营销、工程咨询等也基本可以说是近现代工程师所特有的职能,因此,这些方面都不列入本文对古代工程师的考察范围。

以此为标准来寻找工程师在古代中国的前身,会发现正是工匠和知识分子中的一部分特殊群体,构成了工程师在古代中国的前身 。历史上还存在《 中国工程师史》提及的作为大型工程指挥者的古代帝王 , 以及《 中华科学文明史》中提及的道士、和尚等其他人员从事工程的情形 。但是,这些人员并不具备作为中国工程师的古代前身的代表意义,因为他们不是具有工程设计、管理方面职能的正式、普遍的职业群体。

工匠出身而承担工程设计、工程管理职能的人员,称为“ 工匠工程师 ”。工匠群体的构成是复杂的 。其中的许多成员仅仅具备按照既定的工艺流程和技术标准进行重复性生产过程的能力,比如鞋匠、泥瓦匠,他们在性质上更接近于今天的“技术工人”。但是,在工匠群体中也会诞生具备更进一步的工程设计、工程管理能力的人员,他们在性质上已然接近于今天的“工程师”。例如,明代的蒯祥就是出身木工却具有指挥大型工程之才能的工匠工程师,他应召到北京参与都城的建设,主持修建了许多重大的工程。以士子官员之身从事工程设计、工程管理的人,称为“士人工程师”,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从事复杂器物的研发设计或者工程科学之研究的人文知识分子,例如三国时期的机械工程师马钧、宋朝的百科全书式学者沈括;另一类则是从事大型工程项目的设计、管理的人文知识分子,例如元代的水利工程师郭守敬 。 由于古代知识分子的博学特征和身份地位,会有部分“士人工程师”兼具从事“ 大 ” “ 小”工程的双重身份 。总的来说,在士人工程师当中,从事大型工程项目的设计、管理的人占据了大多数,尤其以历代负责治水的地方官员最为典型;从事复杂器物的研发设计或者工程科学之研究的人员,则相对要稀少得多。

总体上说,工程师在中国古代的前身主要由“ 工匠工程师”和“ 士人工程师”两类群体所构成。从其他学者的研究中,我们也能看到这一区分方式的侧面说明 。邱春林在《 会通中西:王徵的设计思想》一书中指出:“历史上担负造物设计职能的主要是工匠、职官和熟悉技术的文人学者。”并将之划分为“工匠传统”和“ 学者传统”。 邱春林从中国古代设计史的角度做出区分,但这样的区分方式也基本适用于对古代工程师的概括 。所谓“ 工匠工程师”,其实就是工匠传统下的古代工程师;“ 士人工程师”,指的则是学者传统下的古代工程师 。与之对应,就有中国古代工程师伦理中最为重要的两种类型:工匠工程师伦理和士人工程师伦理。

二、士人工程师伦理的存在形式与

结构-功能

在对士人工程师伦理的形态分析中,存在形式与结构 -功能是最核心的问题 。存在形式关乎其其内在的构成要素与运作方式。

1 . 士人工程师伦理的存在形式

士人工程师伦理,就是以士人群体中具备工程师之职能者为对象的伦理体系 。从官职上区分,作为其对象的士人工程师主要有三类 。一是具备工程方面之专门官职者,例如司空、工部尚书、将作监等等 。二是主管一州一县之大小事务而兼管工程者,例如吕坤担任襄垣县令时,也大力发展当地的农业、水利工程,积累了工程方面的丰富经验 。三是在官职之外以个人志趣从事工程者,例如宋应星作《 天工开物》、王徵作《新制诸器图说》。以“ 士人工程师伦理”而非“ 官员工程师伦理”来为之命名,也正是为了涵盖这些类别。

从存在形式上来看,士人工程师伦理是以儒家等伦理学派为思想基础,以官员职业伦理为现实载体的一套伦理体系 。它具有学派伦理和官员职业伦理的二元性。以儒家等伦理学派为思想基础,意味着士人工程师伦理的诞生与演进牵涉“ 伦理学派 -伦理形本上是争相让自己的思想得到官方的推行,从“ 理论的伦理( 伦理学派)”成功演变为“ 实践的伦理( 伦理形态)”的过程 。儒墨等显学各自拥有支持者,从伦理学派到伦理形态转换,其产物之一,就是以其为思想基础的士人工程师伦理 。汉朝独尊儒术和墨学中绝的发生,宣告了在这场显学之争中,最终是儒家伦理获得了官方伦理形态的地位 。于是,以儒家伦理为思想基础的士人工程师伦理也就成为后续两千年内的主流,使得我们论及士人工程师伦理时,其实默认所说的是儒家传统下的士人工程师伦理 。与此同时,儒家伦理的形态化过程虽然早已完成,但并未失去其学派特性 。从原始儒学到宋明理学、南宋浙东事功学、明清实学,儒家思想的内部变动,往往会重启“ 伦理学派形态化”的进程,并在士人工程师伦理中投射出对应的改变 。在“ 实学思潮”这样工程较为接近漩涡中心的情形中尤其如此 。因此,士人工程师伦理的一些核心要素,诸如身份认同、道德方法等等,不仅在诞生之初就由儒家思想奠定基调,也在后续的发展变化中维持着与儒家思想的复杂联系。

以官员职业伦理为现实载体,则意味着士人工程师伦理在儒家思想之外,还具备一系列更加现实的伦理建制 。从这一层面上来说,士人工程师伦理是古代官员职业伦理中以工程活动为对象的一个分支性的伦理体系 。它是工程相关的一系列道德内容的汇聚,这些道德内容尚未演化为一个脱离官员职业伦理的独立体系,但已然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一个得到充分发展的下辖分支,借由“ 工部”等官职、“造作工程”等职能而获得明确的指称 。它的整体运作始终嵌入在古代官员职业伦理中,贯彻着后者的一系列总体性特征,也随后者的变化而变化。 “ 职能伦理”一词,是对这样一种分支关系的概念说明:它是由职能而非其他要素( 例如官员等级)而形成的分支,并且蕴含成为独立的职业伦理的可能性 。在社会分工、职业演进的历史中,不乏一项职能从原本的职业中分离出来,单独成为一个职业的可能性 。“ 医源于巫”的假说,所描述的就是“ 医疗 ”原本作为巫的一项职能,后来发展为一个独立职业的过程:“代表最高知识阶层的巫觋不仅是神人之间的媒 介,也 是 医 疗 技 术 的 主 要 掌 握 者 和 应 用者……医学在广泛和深入的社会实践中不断得到传承和发展,并逐渐与巫术相分离,最后终于确立了自己的独立地位。”以职能为职业的前身,以职能伦理为职业伦理的前身,就成为我们探讨中国古代的士人工程师伦理乃至整个中国古代工程伦理的一个理论前提。

综上所述,士人工程师伦理是一个以士人工程师为对象,以儒家等学派为思想基础,以官员职业伦理为现实载体并嵌含其中的分支性伦理体系。这些因素一同造就了它的复杂性与体系性。

士人工程师伦理既然作为一个具备现实效力的伦理体系而存在,就必然有其具体的结构与功能 。其总体结构,由身份认同、秩序逻辑、内容载体、方法特征、效力保障五项基本要素构成。

(1)身份认同

“ 士人工程师伦理”存在的前提,是存在一种身份认同上的思想机制来促使士人阶层从事工程。这种思想机制的内在原理,是使从事工程成为人文士子的集体认同的构成部分,并赋予其道德上的重量。

以儒家为例,儒家士子的集体认同中包含从事工程的维度,在这一传统中,源头性的人物是上古时期的水利工程师大禹 。他不是中国最早的水利工程师( 其父鲧奉命治水,就比他更早),却对士人工程师群体的出现产生了至关重要的影响 。孔子、孟子对大禹的认可与推崇,为后世儒家士子从事水利、土木等大型工程提供了重要的思想基础。

孔子并不排斥儒家士子像大禹一样从事水利这样能够践行仁道的工程:“ 禹,吾无间然矣 。菲饮食,而致孝乎鬼神;恶衣服,而致美乎黻冕;卑宫室,而尽力乎沟洫 。禹,吾无间然矣!”[ 11 ] 就是将大禹从事水利工程以造福百姓的事迹,也作为其德行表现的一环,并给予其极高的评价。

相似地,孟子也认可、推崇大禹以水利工程践行仁道的方式,并认为这是“大人之事”,属于“ 劳心者治人”的范畴 。《孟子 ·滕文公上》言:然则治天下独可耕且为与? 有大人之事,有小

人之事 。且一人之身,而百工之所为备 。如必 自 为而后用之,是率天下而路也 。故曰:或劳 心,或劳力;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 … …

禹疏九河,瀹济漯,而注诸海;决汝汉,排淮泗,而注之江,然后中国可得而食也 。 当是时也,禹 八年于外,三过其门而不入,虽欲耕,得乎?

很显然,在孟子看来,大禹这类运用工程技术治水的专家,也可以归入治天下者的行列之中 。在《 孟子 ·滕文公下》中,更是有“昔者禹抑洪水而天下平,周公兼夷狄驱猛兽而百姓宁,孔子成《 春秋》而乱臣贼子惧”的说法,将水利工程与军事、文化并列为极其重要的三种治天下之术 。正是在这样一种意义上,儒家传统自一开始就并不拒斥水利工程之类有益国家、人民的大工程,而是将之视为儒家士子应当从事的事业之一。

(2)秩序逻辑和内容载体

从身份认同的层面推动士人阶层从事工程之后,士人工程师伦理还需要提供一套秩序逻辑,来对其行动进行价值上的规定。

秩序逻辑是贯彻于工程师伦理体系中的价值精神内容,关乎“工程应当为怎样的价值目标服务 ”和“应当以怎样的方式从事工程”。对秩序逻辑所对应的精神内容,学者们已经有较为详尽的讨论。如陈万球所言:“ 中国传统科技伦理思想呈现出以下基本的精神特质:天人合一、以道驭技、以人为本和经世致用。” 而一种秩序逻辑要对士人工程师群体产生广泛的影响,就必然需要相应的内容载体 。士人工程师伦理的内容载体主要有两种:一是作为古代官员职业道德规范的“官箴”,二是将部分与工程相关的道德要求加以法律化的《工律》体系。

作为向士人工程师等官员提供指导与约束的道德指南,官箴的发展有其漫长的历史 。它包括官箴书和官箴警句两种形式 。官箴专书出现于隋唐时期,以武则天下令编写《 臣轨》为标志,其中或多或少,或直接或间接地包含了与士人工程师相关的部分 。散落于各种文献之中的官箴警句则可以追溯至先秦两汉时期的《礼记》《说苑》等经典,在这些早期文献之中,就已经有直接或间接能对士人工程师起到指导作用的规劝之语。

官箴作为实用导向的从政指南,本就是对经世致用之精神的贯彻,当经世致用指向工程时,又包含了以道驭技的取向 。徐阶为《 官箴集要》所作的序言,就以“后世修身之义不明,士指其训诂词章名

之曰学,一旦立于民上,则见夫向之所习果不足以为治”的慨叹,表达了经世致用的精神取向;又以“ 夫政与学非二物也,顾三代以上政与学一,而仁义礼乐之泽达于天下”的论说,表达了道术合一、以道驭技的精神原则。

以人为本的精神特质,则往往在官箴中体现为“ 重视百姓”“ 体恤百姓”的具体条款 。《 礼记 · 王制》中对司空( 专主水利、土木工程的官职)行使职责时要“任老者之事,食壮者之食” 的规定,就体现了体恤民众的原则 。 吕坤在《 实政录》一书中,也认为为官需要遵循“ 以我从民”的原则,不能“ 强民从我”“从欲以治”,并且明确提到不能“辄兴不急土木,罔恤从事之劳”,亦不能动辄大兴不必要的土木工程,不考虑百姓从事生产的劳苦,而是必须体恤百姓、重视百姓自身的意愿和利益。这无疑是在说,重视百姓、体恤百姓,是士人工程师必须遵循的道德规则 。 因此,陈万球所概括的四大精神特质,大概只有“天人合一”一项,甚少在官箴中有直接的体现。

“ 工律体系”指的是以《 工律》为中心,包含《 考成保固条例》等其他工程方面法律的一整套体系。作为关乎国计民生或皇室利益的重要事业,工程实践不仅在官箴中得到道德上的规定,也受到相关的法律体系的约束 。其中最为核心的是《 工律》,它在发展过程中改易其名:汉唐宋元时期名为《 兴律》或《 擅兴律》,明清时期更名为《 工律》,贯彻延续了约两千年,与其他工程律令一同形成一整套对工程实践加以规范的制度伦理体系 。与官箴的激励性色彩不同,工律体系中包含的制度化道德要求基本上指向的是与工程的质量、安全等相关的预防性、禁止性的方面。

从当今的视角来看,其中最典型的是与工程质量、安全密切相关的“ 虚费工力采取不堪用”“造作不如法 ”等条款 。这些条款也对应着官箴中以人为本、经世致用等道德原则 。顺治三年律《 大清律集解附列 ·工律》中对“ 虚费工力采取不堪用 ”的处罚,包 括“ 不 堪 用 ”或 更 严 重 而 导 致“ 误 伤 ” “ 误杀人”的情形,规定“ 若有所造作及有所毁坏,如折屋、坏墙之类 。备虑不谨而误杀人者,官司、人役,并以过失杀人论”,其中很显然既有工程质量的意识,也有工程安全的 意 识 。对“ 造 作 不 如法”的处罚,则 依 据 因“ 不 如 法 ”而 造 成“ 粗 糙 纰薄,物尚堪用”或“ 全不堪用”等不同情形而有不同的惩罚,其中很显然既有工程技术上的规范意识,也有工程质量方面的意识。 其他如《 考成保固条例》和《 钦定工部保固则例》等,也包含了类似的道德要求 。可见中国古代的工律体系之中已然包含了工程质量、安全方面的道德要求和详细的惩戒措施,其所面向的对象既包含涉事的工匠,也包括参与其中的士人工程师。

(3)方法特征和效力保障

进一步,要将工程师伦理的秩序逻辑转化为工程师行动秩序的现实,就需要一系列对其行动进行伦理干预的具体方法,以及确保伦理方法得以执行的效力保障。“ 官箴”和“工律”是士人工程师伦理的内容载体,同时也反映出士人工程师伦理的方法特征和效力保障 。官箴从美德的修养出发,又将之转化为具体的道德规则,并与工律体系中的强制性条款相呼应,这无疑反映出,在方法特征上,士人工程师伦理遵循一种“规则 -美德伦理”的方法 。用《 左传》中的一句话概括,就是“则以观德,德以处事” 。它以一套道德规则体系为基础,却又始终把士人工程师的美德行为作为核心 。主张美德可以被规则化,规则也可以被美德化 。或者应当说,至少在相当大的程度上,美德必须被规则化,规则必须被美德化。这既是“仁礼合一”的儒家命题所暗含的观念,也是官箴-工律的道德规则体系所呈现的伦理设计的实际逻辑。

不同于方法特征上的完善性,士人工程师伦理在与方法特征相配套的效力保障方面仍有缺陷。作为一种蕴含于官员职业伦理之中的职能伦理,士人工程师伦理的效力保障取决于两方面:第一,官员职业伦理自身是否有强力的职业组织来保障伦理方法的执行;第二,士人工程师伦理是否能在职能重要性的竞争中,始终保证自己在官员职业伦理中有被稳定关照的一席之地? 而这两方面都存在问题 。德性的培养虽然总是重中之重,官箴的撰写、发布和执行却从来没有一个稳定的职业组织来加以保障,全依赖是否有官员( 有时会是君主)自觉承担这一任务 。士人工程师伦理也并不总是能在职能重要性的竞争中取胜并在官员职业伦理中占据一个稳定的位置 。士人工程师伦理在官箴中占据一个 独 立 篇 目 这 样 的 现 象,在 历 史 上 并 不 算普遍。

三、士人工程师伦理的形态学价值

士人工程师伦理的形态学价值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作为一个典型样本,可以从中提炼出伦理形态的构成要素( 作为概念工具);第二,在与其他样本的比较研究中,可以得到伦理形态的分支与谱系( 作为判定框架);第三,从中推导出的概念与框架,可以构成形态学方法在工程师伦理领域的应用模型,作为自主知识体系所需的一个工具性理论。

1 . 概念工具:伦理形态五要素

士人工程师伦理的形态学价值,首先在于它较为完整地呈现了一套对工程师伦理进行结构 -功

载体、方法特征、效力保障的五重要素。

身份认同是社会所提供的,促使工程师以合乎伦理的方式从事工程的角色“ 剧本”。就伦理学的语境而言,也可以更完整地称之为道德性的身份认同 。一如阿皮亚( Kwame Anthony Appiah) 在《 认同伦理学》中所言:“集体认同提供的是我们所说的剧本:人们用剧本里的叙事来塑造他们的生活计划,讲述他们的生活故事”,“我们可以把身份确认的过程看作是成为 L……成为一个 L 携带了一些伦理的和道德的重量”。“剧本”对应于“ 角色”,因而总有其不同的倾向性。

秩序逻辑是贯彻于整个伦理体系之中的,对工程自身之秩序和工程所为之服务的“ 社会 - 自然 ”

理”所合乎的究竟是何种伦理,并以秩序为指向。参照伊德( Don Ihde) 的“人-技术-世界”关系,“ 工程-世界”秩序,以及作为工程秩序之组成部分

内容载体是秩序逻辑之具体内容赖以传播的媒介 。内容载体有成文与不成文之分 。在成文的伦理规范出现之前,也有道德话语的 口 口相传、伦理习俗的传播与习得等一系列手段,作为工程师伦理之秩序逻辑的内容载体 。这是文字出现之前的“ 史前工程师伦理”得以运作的条件 。成文的内容载体也有不同的分类 。条款式的伦理规范是一种,例如当代中国的工程学会和工程行业协会所制定的 37 部工程伦理规范;书籍式的伦理指南也是一种,例如作为士人工程师伦理重要组成部分的官箴书。

方法特征是用以实现秩序逻辑,而对工程秩序进行伦理干预的一系列具体方法 。其中有规则伦理的方法,确切地说,是非美德化( unvirtuousness)的规则伦理方法 。“ 美德的确像人们所设想的那样,不易与规则相符合,但这不是由于美德的非规则化,而 是 由 于 我 们 的 道 德 规 则 概 念 的 非 美 德化。”也就是我们通常在西方工程伦理章程中看到的以“应/不应……”等形式表述的规则 。这些规则以非美德化的方式发挥作用,“ 以至于那些缺乏美德的人也能够理解并正确地运用它们”。也有美德伦理的方法,如施密特( Jon Alan Schmidt) 所言,工程不能简化为对规则的遵循,合乎伦理的工程行动秩序要通过工程师的实践智慧和性情倾向系统实现。

效力保障是与伦理方法相配套、承担实际干预职能的社会组织和社会关系的设立 。负责制定工程伦理规范的工程协会、负责工程师德性培养的高校乃至对工程师有监督责任的公众等等,都是效力保障的一部分 。 因而也就总是在各个社会组织的基础上,牵涉多元主体之间的相互关系 。 由于这一相互关系涉及职业自治的问题,效力保障又关乎职业化和职业主义:围绕着伦理干预在多大程度上由职业内部的成员来进行,也会演化出不同的形态分支。

这套概念工具的使用,一方面是旨在厘清工程师伦理运作的内在结构;另一方面,则是基于不同工程师伦理在身份认同、秩序逻辑、方法特征、效力保障这四项要素上的差异,进行相应的形态判定,一步步归纳出工程师伦理的各个形态分支 。只有内容载体是例外,它虽然是伦理体系之运作结构的一个重 要 部 分,却 并 不 能 作 为 形 态 判 定 的 关 键因素。

2 . 判定框架:伦理形态的分支与谱系

士人工程师伦理的另一形态学价值在于,通过以士人工程师伦理为中心的多元对照,可以初步演绎出工程师伦理的一部分形态分支,从而形成一个从形态要 素 着 眼 进 行 形 态 诊 断 的 示 例 性 的 判 定框架。

在士人工程师伦理和工匠工程师伦理的对比中,显示出由身份认同之差异而演化出的一组形态分支:精英式工程师伦理和常人式工程师伦理 。精英道德与常人道德之差别,不在于道德水准之高低,而在于内含的“德-位”匹配关系之不同 。精英特殊的道德责任与要求 。晚明机械工程师王徵编译《远西奇器图说》之际,以“学原不问精细,总期有济于世;人亦不问中西,总期不违于天 。兹所录者,虽属技艺末物,而实有益于民生日用,国家兴作甚急也”,来回答“‘君子不器 ’,子何敝敝焉于斯?”的诘问,虽然振聋发聩,却终究是以“ 士农工商”中最高的“士”之阶层身份为出发点的。常人道德的内在逻辑,则是无论自身是何种身份,都以高标准的道德责任与道德精神要求自己,亦即所谓“ 匹夫有责”。后者正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社会主义伦理体系中,得到了最为充分的发展:“ 相对于传统中国社会以社会名流和达官贵人为主的英雄和道德模范体系,新中国的英模人物基本上都是普通民众 。可以说,在‘劳动人民当家作主 ’的新中国,常人英雄发展到了巅峰,普通民众尤其是劳动者构成英模体系的主体,成为新的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重要载体。” 作为其中的一部分,计划经济时代的“红色工程师伦理”,形成与古代的士人工程师伦理对比鲜明的“ 常人式工程师伦理”。工匠精神在今天尤其被强调,也正是因为它是工匠工程师伦理的常人道德色彩的集中体现,与社会主义伦理体系对常人道德的追求最匹配。

在士人工程师伦理和中华文明起源期的“古国工程师伦理”的前后比较中,显现出由秩序逻辑之差异而演化出的一组形态分支:宗教性工程师伦理和世俗性工程师伦理 。其背后是不同的“ 工程 -世种种事务得到良好处理的社会 。距今 5000 年左右的红山文化,已然迈入文明社会阶段而包含中国古代工程伦理在古国时代的萌芽,并且因其作为神权国家的性质,而孕育了一种与中华文明的主流迥异而尤其具有特殊性的宗教性工程师伦理 。这意味着,在中华文明的起源时代,仍然存在宗教性工程师伦理和世俗性工程师伦理乃至两者的混杂形态并存的情况 。商周易代结束了神教社会,确立中国社会世俗性的人文精神以来,则是以士人工程师伦理为代表的世俗性工程师伦理占据绝对主流的时代 。当《 尚书 · 大禹谟》通过大禹这位上古时期的水利工程师之口说出“ 利用、厚生”之语 , 当《 孟子》云”禹抑洪水而天下平” ,《 墨子》云“ 圣王作为宫室”“圣王作为舟车” ,《 考工记》云“ 百工之事,皆圣人之作也” ,《朱子语类》云“赈济无奇策,不如讲水利” , 都宣示了世俗性工程师伦理延续至今的主流地位。

在士人工程师伦理和美国工程师伦理的比较中,显现出由方法特征之差异而演化出的一组形态分支:规范工程师伦理、美德工程师伦理和规则 -的美德转向之前,美国工程师伦理所走的,基本上是一条规范工程师伦理的道路 。在 NSPE 伦理准则等工程伦理规范之中,非美德的义务论规则占据了绝大多数 。即便在这一转向发起之后,规则的美德化也并未发生 。美国工程师伦理走上了一条规范工程师伦理、美德工程师伦理各司其职的道路 。它并没有对现有的工程伦理规范进行高度美德化的改造,而是选择发挥规则、美德各自的优势,达成互补 。这体现在 2019 年修订的 NSPE 伦理准则依然以非美德规则为主体的特征 ,《 工程伦理:概念与案例》强调“ 探讨激励性的伦理更合适的词汇是关于职业品格的词汇,而不是关于规则的词汇 。规则适合于禁止性的,如‘不要违反保密性 ’” 的阐述方式中 。与之相对,中国古代的士人工程师伦理则是规范和美德一体两面的规则 -美德式工程师程活动,是为了实现“把性分之所固有,职分之所当为,时时留心,件件努力,便骎骎乎圣贤之域” 的理想人格境界,并在《 实政录》这一典型的官箴伦理规范中,将之细化为一系列规则指南 。王徵从事机械工程、水利工程,翻译《 远西奇器图说》、编写《 新制诸器图说》,也是为了实现“畏天爱人”的人格境界,贯彻“进德先纠十二过”“修业先讲十二政”的道德指南。 这都体现了规则、美德一体化的方法特征。

在士人工程师伦理和当代中国工程师伦理的比较中,显现出由效力保障之差异而演化出的一组形态分支:嵌入式工程师伦理和独立式工程师伦理 。士人工程师伦理作为一种职能伦理,蕴含于官员职业伦理之中,这是一种“下级伦理体系”蕴含于“ 上级伦理体系”之中的嵌入式关系 。从《 周礼》在官职体系及其伦理事项中纳入“ 司空”等工程官职的伦理规范,到武则天《 臣轨》以“分官列职,各守其位,各有司在,处其任者,必荷其忧”[ 33 ] 作为官箴道德规范的基调,再到后来《百官箴》《 官箴集要》等典型官箴都依此逻辑作出“ 尚书工部箴”“造作工程 ”等伦理规范之独立篇目,这种嵌含关系可以说是士人工程师伦理的一个基本设定 。纵观古代士人工程师的诸多例子会发现,即便是潘季驯、郭守敬这样典型的士人工程师,也具有工程师之外的多重身份 。潘季驯虽以治理黄河而留名青史,但其一生累任刑部尚书、御史、推官等诸多官职,在其他方面也小有功绩;郭守敬不仅是水利工程师的代表,也是著名的天文学家和数学家 。更遑论其他不以工程成就闻名的士人工程师了 。工程只是士人官员的职能之一,决定了士人工程师伦理很大程度上只是古代官员职业伦理的一个分支 。在当代中国工程师伦理中,我们可以看到另一种嵌入式关系: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协会的《 石油工程建设行业职业道德准则》中,分别为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人员、工程施工安全监督人员、企业领导者、企业项目经理、工程技术人员、企业一般管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后勤服务人员列出了其所应当遵守的道德准则 。这仍然是一种“ 下级伦理体系”蕴含于“上级伦理体系”之中的嵌入式关系—职业伦理蕴含于行业伦理之中 。只不过,其中所蕴含的分支关系,已经不再是横跨诸多领域的“ 一人多职”,而是工程领域下的各司其职了 。与之对照的则是《 设备监理工程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这样的独立式工程师伦理。

这个示例性的判定框架当然是不完备的,但已经足以作为后续分析的基础 。按照自主知识体系的分类标准,此处所得出的形态分支既不属于外来的“ 移植性概念”,也并非能够彰显本土特色与自主性的“ 标识性概念”,而是介于两者之间的“ 通用性概念”。精英、常人、宗教、世俗…… 都是适用于各国各地区的一般性词汇,所界定出的 自然是一般性的形态分支,形成的 自然是通用性的判定框架。

从这个判定框架出发,做进一步的本土分析,就能达到自主知识体系所寻求的标识性概念 。例如,当今的中国所寻求的大国工匠型工程师伦理,就可以视为常人式工程师伦理的一种地方性、时代性呈现 。类似地,世俗性工程师伦理在当今中国的呈现,包含了一种地球生命共同体式的工程师伦理;规则-美德式工程师则因为结合了中华传统文化和红色文化的道德内容,呈现为一种马魂中体式工程师伦理;嵌入式工程师伦理则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呈现为新举国式工程伦理的一部分。由此,在判定框架和分析结果之间的“一般 -特殊 ”其他各国工程师伦理进行顺畅对话的理论通道。

3 . 应用模型:一个工具性理论

从概念工具到判定框架,再到示例性的分析结果,对士人工程师伦理的分析,能够帮助我们获得一个形态学方法在工程师伦理领域的应用模型。

表 1 形态学方法的应用模型

应用领域

概念工具

判定框架( 示例)

分析结果( 示例)

工程师伦理

形态要素

身份认同

形态谱系

精英/常人式工程师伦理

本土形态

大国工匠型工程师伦理

秩序逻辑

宗教/世俗性工程师伦理

地球生命共同体工程师伦理

内容载体

/

/

方法特征

规范/美德/规则 -美德式工程师伦理

马魂中体式工程师伦理

效力保障

嵌入/独立式工程师伦理

新举国式工程伦理

在工程师伦理自主知识体系的建构中,需要形态学方法这样的工具性理论。

工程师伦理的自主知识体系至少需要包含三种不同类型的理论 。第一类是基石性理论,通过澄清最基本的概念,保证整个理论研究工作不会因为概念混淆、定义错误而误入歧途 。例如,关于“ 工程师伦理是否仅仅是一门伦理学科”的讨论,就属于基石性理论 。第二类是工具性理论,通过对本土性经验事实的分析分类、归纳总结,建立“ 实践 -理亦即以基石性理论为基础,通过形态学方法等理论工具,从本土的经验事实和思想资源中生产出来,能够反映中国道路的理论成果。

回顾中国工程伦理二十余年学科史,已然经历了澄清理论基石、发掘本土经验事实的两阶段 。20世纪末,工程伦理学作为“ 舶来品”被引入中国,学者们在引介西方思想和经验的同时,也以本土性的自觉进行了基本理论的澄清工作 。尤以李伯聪的“ 五谈工程伦理学”系列文章最具代表性 。从 2006年左右开始,则随着工程伦理本土历史研究的开启,以及本土工程伦理教材、工程伦理案例集对本土案例与日俱增的发掘,开启了对本土经验事实的全面挖掘工作。

在这样一个时间节点上,工程伦理以及作为其核心的工程师伦理,其自主知识体系的建构与完善,无疑需要形态学方法这样的工具性理论 。 中国工程师伦理的漫长历史,中国工程活动的丰富实践,为我们提供了大量的本土经验事实 。这些经验事实可以分为两类 。一是伦理建制的经验事实。古代的官箴、工律,近代的中国工程师信条和大禹文化,当代中国的 37 部工程伦理规范,皆属此类。二是道德实践的经验事实 。大运河、都江堰等古代工程,大兴机场、港珠澳大桥等现代工程,包括工程师的个人行为与道德生活,都属于这一类别 。“ 伦理建制-道德实践”构成了工程师伦理整体的运作结构,只要将这些经验事实,和由基石理论构成的一般性理论框架,以及本土性的思想资源结合起来,就足以概括、建构起工程师伦理的自主知识体系 。形态学方法这样的工具性理论,则是将这些要素综合起来,使得自主知识体系的知识生产过程能够顺利运行的关键 。身份认同、秩序逻辑、内容载体、方法特征、效力保障作为概念工具,能够对工程师伦理的本土经验事实进行概念提取和理论梳理。精英/常人式工程师伦理、宗教/世俗性工程师伦理等形态分支所组成的判定框架,则能够对不同的现实样本进行形态诊断,从而将之与相关的一般性理论框架和本土性思想资源联系在一起,做进一步的分析与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