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要求,持续推进“大思政课”建设,推动思政课堂与社会课堂深度融合,落实学校关于教师参与学生社会实践指导的相关要求,结合学院审核评估整改和年度重点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全员覆盖、项目牵引、成果导向、协同推进”的原则,以暑期社会实践为抓手,组织教师围绕协商民主融入思政实践教学、大中小学思政教育一体化建设、思政课堂与社会课堂融合等重点任务,指导学生开展社会调研、案例采集、实践体验和成果转化,形成“课堂导学—现场研学—问题调研—成果展示—评价反馈”的实践教学链条,推动学生实践成果反哺课程教学、项目建设和成果培育。
二、工作目标
1.推动教师参与学生社会实践指导全覆盖。围绕学校“教师参与学生社会实践指导100%”要求,引导学院教师结合课程教学、科研项目、实践基地和学生团队建设实际,参与暑期社会实践指导工作。
2.服务学院重点项目建设。重点支持协商民主融入思政实践教学、磐安和绍兴柯桥大中小学思政教育一体化建设等项目,推动学院重点工作形成调研支撑、案例积累和成果转化。
3.突出学生成果导向。引导学生在实践基础上形成调研报告、案例分析、实践作品、竞赛成果、征文成果等,推动暑期社会实践由活动参与向成果生成转化。
4.支撑课程资源建设。推动教师将实践素材转化为课堂案例、实践教学任务、课程资源包、教学设计和教改成果,服务思政课课堂教学质量提升。
三、重点支持地区、团队规模与实践方向
(一)重点支持地区
2026年学院重点支持以下三个实践地区,其中杭州城区、绍兴地区原则上不包车,金华磐安实践团队经批准后由学院统一包车。
实践地区 | 重点方向 | 前期资助标准 |
杭州地区 | 协商民主、基层治理、社区议事、区域文化资源转化等 | 1500元/队 |
绍兴地区 | 大中小学思政教育一体化、社会课堂建设、区域文化资源转化等 | 1500元/队 |
金华磐安 | “真理的味道·药韵匠心”大中小学思政教育一体化、区域文化资源转化等 | 2500元/队 |
(二)团队规模
每个实践团队原则上由指导教师1-3人、学生3-5人组成。鼓励跨教研室、跨课程、跨部门联合组队;鼓励联合书院、专业学院申报学校团委等校级暑期社会实践项目。
鼓励申报校级项目,具体以校团委发布的主题和要求为准(详见《关于组织开展浙江树人学院2026年度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团浙树〔2026〕22号)。
(三)重点实践方向
1.协商民主融入思政实践教学指导与资源建设项目。围绕学院审核评估整改项目和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要求,依托地方政协、基层治理单位、社区议事平台、党校和实践基地等资源,指导学生围绕政协实践、基层议事、社区治理、公共议题协商等主题开展调研,形成案例素材、实践报告、教学资源和学生成果。
2.大中小学思政教育一体化实践指导项目。围绕磐安教育局、柯桥区委党校、海亮教育集团等合作基础,指导学生开展课程衔接、资源开发、实践育人和协同机制相关调研,形成一体化案例、教学资源包、实践教学方案或调研报告。
3.思政课堂与社会课堂融合实践指导项目。围绕红色文化、地方文化、基层治理、乡村振兴等社会资源,指导学生开展社会调研、案例采集、访谈记录、影像整理和实践反思,形成可进入课堂、服务教学的案例素材和实践成果。
4.实践教学数智资源建设项目。鼓励团队围绕地方文化资源、实践基地资源和社会课堂资源,开展影像采集、数字素材整理、微视频制作和案例资源开发,服务思政课数字资源库和实践教学案例库建设。
四、组织实施
暑期社会实践指导工作采取“学院统筹、教师申报、团队实施、教研室协同、成果验收”的方式推进。教师可围绕重点地区和重点方向申报实践团队。项目申报应明确实践主题、实践地点、指导教师、学生成员、主要任务、预期成果和经费预算。学院根据项目基础、实施可行性和成果预期进行评审立项,对协商民主、磐安、绍兴柯桥等重点方向予以优先支持。
各实践团队应于2026年6月20日前提交项目申报材料(龚德平老师OA邮箱)。学院拟于6月底前完成评审立项,7—8月组织实施,9月初开展成果提交与验收,9-10月举行学院暑期实践成果汇报会。
各教研室做好动员提醒、人员覆盖确认和过程协同。每位教师原则上至少参与一项学生社会实践指导或成果转化工作。各团队应加强实践安全教育和过程管理,外出实践前做好行程安排、人员联系、风险提示和应急预案,确保实践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五、实践成果奖励
经学院立项的暑期社会实践团队,按第三部分明确的标准给予前期经费支持。经费主要用于调研走访、资料收集、成果制作、项目研讨等与实践项目直接相关的支出。
项目完成后,学院根据学生成果产出情况给予配套奖励。暑期实践成果转化指导学生参加“双创”大赛、学科竞赛、乡村振兴大赛、征文比赛等并获奖的,按以下标准奖励团队:
成果获奖等级 | 奖励标准(元/队) |
省级及以上特等/一等/二等/三等 | 4000/3500/3000/2500 |
市厅级特等/一等/二等/三等 | 2500/2000/1800/1500 |
校级特等/一等/二等/三等 | 1500/1000/800/600/500 |
院级特等/一等/二等/三等 | 600/500/400/300 |
同一项目成果按最高等级奖励,不重复奖励。具体奖励认定由学院根据成果证明材料研究确定。团队成果同时支撑学院重点项目、课程建设、教学案例开发或成果奖培育的,可在学院年度工作中予以综合认定。
六、成果要求
各实践团队应在实践结束后提交总结材料和学生成果材料。成果应突出学生主体参与和实践转化价值,原则上至少形成以下成果之一:
1.学生调研报告、案例分析、实践作品、访谈记录或影像成果;
2.可用于课堂教学或实践教学的案例素材、教学设计、实践任务书或资源包;
3.学生参加“双创”大赛、学科竞赛、征文比赛、乡村振兴大赛等赛事活动的申报材料或获奖成果;
4.服务学院审核评估整改、教学成果奖培育、协商民主教学案例集建设等重点工作的支撑材料。
5.服务思政课课堂教学质量提升、实践教学增效、课程思政协同或数字资源建设的相关成果。
一般不以照片汇编、活动报道、一般性心得作为主要结项依据。
七、考核管理
教师参与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指导情况和成果完成情况纳入学院年度工作统筹,并作为年度考核、绩效分配和项目推荐的重要参考。学院鼓励教师结合课程教学、科研方向和实践基地资源,积极指导学生形成有质量的实践成果。因身体等特殊原因不能参与外出实践指导的教师,可通过学生报告指导、资料整理、案例开发、课程资源建设等方式参与相关工作。
学院将建立实践项目过程跟踪和成果验收机制,对立项团队的实践开展、学生参与、成果形成和资源转化情况进行检查。对未按计划开展实践或成果质量明显不足的团队,视情况调整资助或取消后续奖励。
未尽事宜,请咨询联系龚德平老师。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