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党团工作 > 正文

【转发通知】关于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9-01-04 | 点击数:

各级党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按照上级党组织部署要求,现就开好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强化创新理论武装,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强化担当作为,改进工作作风,为推进和加快学校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

二、时间安排

民主生活会在1月底前完成,组织生活会在3月底前完成。

三、认真做好会前工作

会议召开前,要采取适当方式,开展集中学习、相互交流。结合本部门实际和职能职责,重点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敢于担当责任,狠抓工作落实,突出党组织政治功能,提高党建工作质量。原原本本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要普遍开展谈心谈话、充分听取意见建议,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查摆具体问题。

党支部要开展“六查六看”,查一查发挥政治引领作用、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定期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联系服务群众、改进工作作风等方面的问题,看一看有没有把支部建设与中心工作有效融合、有没有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有没有每月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有没有党员失联失管、有没有按期换届、有没有规范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等情况。党员要开展“三查三看”,查一查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履职践诺、担当作为、真抓实干、遵规守纪等方面的差距和不足,看一看有没有积极参加组织生活、有没有按期交纳党费、有没有参教信教和参加封建迷信活动等情况。

党员中层干部要重点从思想政治、精神状态、工作作风等3个方面,联系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联系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联系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联系岗位职责和工作实际,并对照是否严格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是否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是否依法治校、是否带头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深入查找自身存在的差距和不足。

四、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直接点问题、摆表现,既要直面问题、坦诚相见,又要实事求是、出于公心。不说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由党组织负责人主持,要邀请党外班子成员参加。学校党政班子成员应出席联系学院的班子民主生活会,各学院班子要派人参加所属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民主评议党员和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个人自评、党员互评要讲学习、工作、生活等实际表现,用具体事例说话,指出问题和不足。民主测评、组织评定要根据党员日常表现,客观公正作出评价,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确定等次,评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对党员的评定意见要向本人反馈。对评定“优秀”的党员予以表扬。对评定“基本合格”的党员,要进行教育帮扶。对评定“不合格”的党员,要按规定程序作出相应组织处置。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不评定等次。

五、 其他事项

1.会后,领导班子和党员要针对查摆出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并结合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支部建设年”工作“推磨式”检查反馈情况,建好整改清单,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2.各单位要把民主生活会情况在适当范围内通报,并在会后7天内把民主生活会情况和民主评议结果报送至人事组织处。

中共浙江树人大学委员会

2019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