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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科研处《关于做好2018年度省部级新立项项目校内经费资助申请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8-03-07 | 点击数:

关于做好2018年度省部级新立项项目校内经费资助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各项目负责人:

为了保证我校科研项目的有效开展,现对2018年度部分省部级新立项项目给予校内资助(立项奖),请各项目负责人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提出申请。

本次资助范围:2018年新立项的浙江省基础公益项目、科技厅软科学项目、分析测试、省哲社项目以及专项项目。

本着“项目负责人最多跑一次”的原则,材料基本采用电子稿形式上交,请在3月15日之前按要求递交,联系人朱小嫣,咨询电话88297036(87036)。

需递交的材料如下:

一、电子稿《浙江树人大学科研项目资助(配套)经费申请表》《浙江树人大学——项目经费支出预算表》(下载:新版-申请表+预支表.doc),发至朱小嫣的OA邮箱,文件名命名为“学院+姓名+经费申请”。

其中有《任务书》的科技厅项目、已递交给科研处《专项经费支出预算明细用款计划》的人文社科类项目,不用在预算表中填写“实际下拨经费”这一栏。

二、电子稿《浙江省高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一览表》(下载:公开一览表.doc),发至朱小嫣OA邮箱,文件名命名为“学院+姓名+公开表”。

三、纸质《浙江树人大学科研项目经费分配单》(一式三联),到科研秘书处领取。

管理费按照项目任务书中的金额比例,填写在“学校管理费”一栏,卡号为RCX0403004。其中人文社科类项目按照上级文件和学校要求填写,管理费一般为实际下拨经费的3%。“科研业务费”经费码暂不填写。

项目较多的学院建议由科研秘书统一上交分配单。项目较少的学院,可由项目负责人自行上交,请在科研处发出领取反馈材料的通知后到行政楼208办公室一趟,完成分配单的递交和申请批复表的领取。

三、参看《浙江树人大学科研奖励暂行办法》(修订)——科研处网站“制度文件”《关于印发浙江树人大学科研配套与资助办法等3个规章制度的通知》(浙树办科【2013】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