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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截止4月7日,关于申报浙江树人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思创中心)学术团队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5-03-21 | 点击数:

各位老师:

为促进我院(中心)教师快速成长,培养和造就一批优秀学术带头人和学术团队,为学科申硕提供助力,经学院(中心)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开展浙江树人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思创中心)学术团队申报工作(以下简称学术团队,团队具体分为科研学术团队、教学研究团队、思创中心团队三种类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学术团队项目要求以团队形式申报。团队应有明确的名称和研究方向,研究名称与研究方向须符合学科申硕规定方向(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方向、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方向)、思创中心研究方向(民办高校党建研究、民办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民办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研究、民办高校意识形态工作研究),如在规定方向外有特色方向孵化项目,须经学院学术委员会审定是否批准。立项本着“突出团队、质量第一、宁缺毋滥”的原则。

学术团队项目两年立项12项左右(特色方向孵化项目不超过2项,特色孵化项目指与申硕具相关性且服务于学校医科建设方向的特色项目)。项目资助为5万元/项,项目研究周期为3年。

二、申报条件

申请者应符合本办法的要求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学风和科学道德;

(二)申请人及团队成员均应为学院(中心)在职教职工,其中科研学术团队成员(除申请人外)不少于2人,不多于4人,教学研究团队不少于2人,不多于5人(特殊情况须突破人数限制的,须经学术委员会审议)、思创中心团队成员数可弹性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所有类型团队成员应有梯次的职称结构和年龄结构,具有可持续研究和学术产出的能力。团队负责人每人限申报1个团队,团队成员根据需要最多参加2个团队(参加2个团队的成员所取得的成果不能重复使用)。申报团队须邀请校外学术顾问(教授)、校内指导专家(教授)各1名为团队指导(不占团队成员名额),如申请人本人为教授职称或团队成员中有教授的,可仅邀请校外学术顾问(教授)1名。科研学术团队、教学研究团队申请人及团队成员在申请当年9月1日。应未满50周岁,思创中心团队不受上述年龄限制。

(三)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在读博士),或具有相当于副教授(含副教授)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具有较强的科研组织能力和协作精神,团队成员不受上述学位职务限制要求。

三、评审批准流程

学院学术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1. 项目内容不符合学科申硕大方向要求;2. 不按规定要求填写申请书; 3. 提供的材料不齐全;4. 其它不符合申请条件的情形。

学术团队项目的评审程序为学院学术委员会形式审查、校外同行专家评议、专家组会议答辩、学院批准下达。

形式审查合格的申请项目,组织校外同行专家组进行评议。

项目申请人及团队成员应到会参加会议答辩,专家组根据校外同行专家评议结果,经充分讨论,确定建议资助的项目。

建议资助的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学院办公室负责公示期内异议的受理与调查。

四、管理方法

拟资助团队正式确立后,应按要求撰写研究计划,建设目标(成果目标须按照申报团队类型明确量化),5日内报学院科研秘书处备案备查,并根据研究计划及时开展研究工作。

团队经费在开题当年预拨付资助总额的60%,获资助团队主持人应在立项次年进行中期工作情况汇报(具体时间以立项一年后为准),经中期审核发现开展的研究工作不符合要求的,收回拨款中止资助,通过中期审核的团队,拨付资助总额度的40%。考虑到教科研成果孵化的时间需求,如中期审核未通过,但项目期结束时最终满足了成果要求的,补拨付40%的资助额。

团队资助经费仅用于资助团队的研究工作,团队负责人应按规定使用资助经费。项目经费开支范围参照学校纵向科研项目资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执行。项目经费使用中,用于团队培养的经费(团队成员经费使用比例)不低于培养经费总额的60%。

获资助团队发表、出版论文、研究报告、著作以及鉴定成果等,应以“浙江树人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或“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浙江树人学院)”为第一作者单位。

研究计划到期后,获资助团队申请人应提交结题报告,并附有关研究成果证明材料。

五、成果要求

根据团队所属类型不同,分类型规定结题成果要求如下:

教研项目团队成果应达到以下4条中2条:

(一)团队成员作为主要成员(前5)参加国家级教学改革项目;或作为主要成员(前3)参加省级教学改革项目;

(二)团队成员作为主要完成者获省级教学教学奖(前3)及以上;或作为主要完成者获校级教学成果奖(前2)及以上;或获得省级教师教学技能竞赛三等奖以上;或获得市厅级思政微课比赛二等奖及以上;或获得省级“最受欢迎思政课教师”等思政教学荣誉称号(获校级“我心目中的好老师”荣誉称号视同省级荣誉称号)。

(三)团队成员作为主要作者(前3)出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相关教辅教材1部;或以第一作者发表教研教改核心论文2篇(北核及以上)。

(四)团队成员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获全国性学科竞赛、教育部、团中央组织的大学生竞赛(如“互联网+”、“挑战杯”和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大学生乡村振兴创意大赛等)奖项;或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获省甲学科竞赛、教育厅、团省委组织的大学生竞赛(如“互联网+”、“挑战杯”和大学生讲思政课大赛、大学生乡村振兴创意大赛等)奖项。

科研团队成果应达到以下4条中2条:

(一)完成2篇核心及以上学术论文(中文按浙大最新版);或1本专著;或2本译著。

(二)至少2篇研究报告获得省部级领导肯定性批示或采纳。

(三)取得1项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科研获奖。

(四)人均新增0.5项省部级及以上项目(一项国家级课题立项等同为两个省部级课题立项)。

思创中心团队成果应达到以下5条中2条:

(一)完成2篇核心及以上学术论文(中文按浙大最新版)或1本专著或2本译著。

(二)至少2篇研究报告获得省部级领导肯定性批示或采纳。

(三)取得1项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科研获奖。

(四)人均新增0.5项省部级及以上项目(一项国家级课题立项等同为两个省部级课题立项)。

(五)围绕学校党建与思政创新实践,新增省级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或党建“双创”等实践成果。

补充说明:

未列入上述结题成果要求,但对学科有突破性贡献的成果,由学术委员会评议是否认定。结题成果未达到上述标准的,可书面申请延期一年结题,延期后仍达不到上述标准的,须组成专家组会议评审结题成果,评审不合格的,作撤项处理。

六、申报要求及时间

申报时间截止2025年4月7日,请将申报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到学院邮箱zjsrumksxy@163.com,纸质稿个人签字后交至杨汛桥校区尚德5-209或拱宸桥校区老行政楼406,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 吕疏扬 0575-85324599

附件:

1. 浙江树人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思创中心)学术团队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2. 浙江树人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思创中心)学术团队申请书


附件1:浙树马5号 浙江树人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思创中心)学术团队项目管理办法(试行).pdf

附件2:浙江树人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思创中心)学术团队申请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