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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通知】关于申报2018年度浙江树人大学“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专项研究课题”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8-05-28 | 点击数:

各思政课教师:

现将2018年度学校“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专项研究课题”(简称马列专项研究)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按照浙江树人大学2018年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安排,努力推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思想政治教育教学工作的高水平发展。

二、课题申报

1、课题实行自愿申报,内容不得与教改等其他类别课题雷同;

2、申报课题的负责人一般应具有初级(含)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常规性年度资助课题(A类)原则上资助40岁(含)以下的中级技术职称(含)以下的、直接从事思政课教学的教师或专职思政工作者;

3、课题负责人同时只能申请一个校内课题,课题组成员只能同时参加二个课题组;

4、课题负责人必须是课题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

5、课题负责人所承担的校内科研课题尚未完成者,不得申请校内新课题;由于主观原因致使科研课题终止的负责人两年之内不得申请新课题;由于主观原因不能完成科研任务且不提出终止申请的负责人以及课题组成员,三年之内不得申请新课题;

6、已获得校一级课题资助或两次校级课题资助的教师,不得再次申报;

7、本年度课题立项原则上总数5项。其中,一级1项,二级2项,三级2项。本年度马克思主义研究专项将以科研奖励的形式,在项目结题后由科研处统一拨付。具体奖励标准参见《浙江树人大学科研项目配套与资助办法》(修订)(附件1)。

8、各项目负责人必须依循《浙江树人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关于校级课题结题要求补充规定》(附件3)及立项协议书的要求准时完成课题结题。

 三、课题的审批与管理

学校成立由马克思主义学院、科研处、学生处、宣传部、组织部等部门组成的专项研究课题管理工作小组,周光迅教授任组长。课题的审批与管理工作委托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

课题管理按照《浙江树人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附件2)《关于校级课题结题要求补充规定》(附件3)及学校相关文件的流程和通知要求执行。

四、材料报送

1、申报截止日期:2018年6月11日。

2、申报教师填写提交《浙江树人大学科研项目申请书》(附件4)纸质稿一式三份附电子稿、《2018年浙江树人大学校级课题汇总表》(附件5)纸质稿、电子稿各一份。所有纸质稿上加盖学院或机构印章。电子稿发送至马克思主义学院办公室王淼青OA邮箱。

3、逾期或不符合材料报送要求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淼青

联系电话:(0575)85324599 13735336871

附件1:《浙江树人大学科研项目配套与资助办法》(修订)

附件2:《浙江树人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3:《关于校级课题结题要求补充规定》

附件4:《浙江树人大学科研项目申请书》

附件5:《2018年浙江树人大学校级课题汇总表》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8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