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院务公告 > 正文

转发科研处《关于做好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8-03-07 | 点击数:

关于做好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位老师,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现就201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要求转发给你们。本年度教育部专项含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教社科司函〔201815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教社科司函〔201831号)、教育廉政理论研究(教社科司函〔201833号)、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教社科司函〔201846号)。如有增加,另行通知。

一、申报要求(见相关链接,或附件说明)

1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

3教育廉政理论研究

4高校思想政治工作

二、申报程序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启用2018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2)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项目申报平台,请及时关注教育部社科司主页(www.moe.edu.cn/s78/A13/)和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网络申报办法和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自2018123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申请者可访问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并递交科研处,由科研处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的电子文档。

4)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6317号)及学校有关经费管理规定,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申请者应在研究期限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总经费预算,合理分配分年度经费预算。经费预算合理性作为评审的重要内容,不切实际的经费预算将影响专家评审结果。

5)本次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1836日,申请人必须在此之前填写完申报材料,并提交科研处审核确认,同时报送《申请评审书》纸质件2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

三、其他要求

1)申请者应认真阅研《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及以往立项情况,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2)网上提交的《申请评审书》和签字盖章的纸质件数量与内容要确保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3)本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者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4)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5)科研处将对每份申报书严格把关,各位申请人务必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如有违规,将取消申报资格,予以批评。

四、联系方式

1)科研处

联系人:王磊 联系电话:0571-88296329

电子邮箱:wanglei330922@163.com

2)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

咨询电话:010-625106671531376630715313766308

信箱:xmsb2018@sinoss.net

附件:

1201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课题指南

2201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课题指南

3201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课题指南

 

 

 

浙江树人大学 科研处

2018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