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7年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励的通知
发布人:杨二辉 签发人: 信息来源:科研处 发布日期: 2018-04-18 09:28 浏览次数:211
各位老师:
2017年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开始申报,现将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1. 奖励事项按《浙江树人大学科研奖励暂行办法》(修订)(浙树办科[2013]18号)、《关于调整部分优秀学术论文奖励标准的通知》(浙树办科[2015]48号)和《调整科研奖励、科研业绩和项目认定的补充规定》(浙树办科[2017]16号)执行。
2. 奖励内容为:优秀学术论文、科研成果获奖、应用性研究成果、著作、知识产权、科研项目。
2013年1月1日前立项的各级各类纵向科研项目奖励仍按原奖励办法执行;2013年1月1日后新立项的各级各类纵向科研项目按新的奖励办法执行。
3. 成果奖励申报仍在科研系统上进行。各申报奖励的老师从浙江树人大学数字化校园信息平台(http://portal.zjsru.net)进入,登陆“科研系统”,从“我的奖励”模块中点击奖励列表,再点击增加,进行成果或项目的选择填报。有关信息可在填报奖励时备注说明。
4. 科研奖励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25日。
如有疑问,请及时与科研处杨二辉联系,电话:88299831
科研处
2017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