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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工作】马克思主义学院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安排通知

【 发布日期:2019-06-20 | 点击数:

为保证马克思主义学院期末考试工作顺利开展,现将马克思主义学院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详见附件(2018-2019-2马院期末考试安排表,共五个表)

表1: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马院公共课期末考试安排:

表2: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原理机考安排表

表3: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无人监考安排表

表4: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概论考试安排表

表5: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末大学英语III考试安排表

二、卷收、发地点:

杨汛桥校区:综合楼一楼服务大厅

拱宸桥校区:B1-301

三、主考成员:

(1) 《思修》:尹晓敏(课程主考负责人)、项丽莺、林依爽、蔡振京

(2) 《纲要》:毛艳(课程主考负责人)、王大伟

(3) 《概论》:杜志宏(课程主考负责人)、黄玉霞、丁伟娟、江宏、陈俏巧

(4) 《原理》:罗云(课程主考负责人)、余永林 金雪芬、王雪

四、主考任务:

(1)考前30分钟:课程主考成员至综合楼一楼服务大厅和B1-301清点排放考试材料和考务材料,等待监考人员领取。

(2)考前30-15分钟负责核实监考人员,分发试卷袋和监考工作证,做好领用试卷签名;

(3)考试进行15分钟后开始考场巡视工作,并于开考后40-50分内完成考场巡视工作,收集缺考学生学号、班级后汇总给王淼青。

(4)巡考教师巡考时填写《浙江树人大学监考记录表》、负责解答学生试卷卷面印刷不清楚等问题

(5)在巡视考场期间,课程主考负有考试异常情况检查、应急处理和报送信息的责任。

(6)学生考试结束后,回收清单、试卷袋、一页纸及监考工作证。

(7)课程主考教师以课程为单位做好试卷保管、批阅工作。具体事务由课程主考负责人安排,可以教研室为单位制定本教研室相关要求细则。

五、本条例由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9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