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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通知】关于做好2019年元旦及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9-01-04 | 点击数:

关于做好2019年元旦及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供稿:学校办公室   作者:冯伟       发布日期:2018-12-29   浏览次数:75

各部门、各学院:

 2019年元旦、春节临近,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入做好校园安全稳定工作。严格落实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相关规定,对校园安全稳定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要严格大型活动的审批和管理,要集中力量对学生宿舍、食堂餐厅、教室礼堂、图书馆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实验实训基地、实验室和实验用品仓库等重点危化品区域,配电室、校园施工现场等重点场所,电梯、锅炉等重点特种设备,开展全方位、立体式的安全隐患自查整治,确保安全责任“零缺位”、安全隐患“零漏洞”、重特大事故“零发生”。要普及安全教育和生命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要加强校园治安和交通安全,严格落实节假日值班制度,强化值班岗位责任。

 二、全力做好关心师生学习生活工作。各单位负责人要严明群众纪律,进一步改进作风,坚持以师生为中心,高度重视解决师生学习生活实际问题。要自觉深入教室、实验室、学生寝室,坚持开展“助贫帮困送温暖”、困难生年终帮扶慰问和家庭回访工作,完善帮扶机制,加大困难师生帮扶力度。要切实关心离退休老同志生活,积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要务实节俭组织好正常的党团、工会活动,在“两节”期间做好走访慰问、送温暖等关心师生各项工作。

 三、全面推进年度重点工作的完成。要认真对照《浙江树人大学2018年重点工作》(浙树〔201815号)《浙江树人大学2018-2019学年工作要点 》(浙树〔201860号)要求,全面梳理各项重点工作推进的进展情况,对照工作计划,认真总结本年度工作实绩,及时查漏补缺,细化工作责任,强化推进措施,加大推进力度,确保学校年度各项重点工作的全面完成。

 四、持之以恒抓好正风肃纪。元旦、春节期间,要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师生,恪守纪律规矩底线,不打折扣、不搞变通,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要求,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氛围。党员领导干部要强化责任担当,以上率下,带头模范执行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和要求。要严明廉洁纪律,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等,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参与“酒局”“牌局”等,坚决防止享乐奢靡之风反弹回潮。

 各单位要按照本通知精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部署元旦、春节期间相关工作,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学校办公室

20181229